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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8/01/2023
消防處今日發表工作回顧,部門去年接獲34,775宗火警召喚,按年上升2.6%,其中,94.9%樓宇火警在規定召達時間內到場,較服務承諾高約2.4個百分點。 年內有五宗三級或以上的火警,較2021年少一宗,包括6月元朗宏樂街電纜橋的一級火警。 特別服務召喚方面,去年共有35,314宗,按年跌2.4%。較矚目的事故是9月在秀茂坪安達臣道發生的天秤倒塌罕見意外,導致三人死亡,六人受傷。 救護召喚共740,129宗,較2021年下跌3.3%,其中緊急救護召喚佔703,113宗,按年下跌1.7%。過去一年共有88%緊急救護召喚能在12分鐘的目標召達時間內到場處理,較服務承諾的92.5%低4.5個百分點。 2019冠狀病毒病第五波疫情在過去一年仍然嚴峻,消防處曾單日接獲超過2,700宗救護車召喚,逾半與疫症有關,救護車處理相關個案時間也較平常多出1.5至2倍。該處一曾同時有866名救護人員確診或須接受檢疫而未能執勤,佔救護總人手約四分之一。 展望來年工作計劃,消防處預計年內招聘771名消防及救護職系人員,包括141名主任級和630名員佐級人員。 消防處會繼續實踐政府建設智慧城市的目標,目前與本地大學合作研究利用人工智能配合大數據和地理資訊進行運算,評估及預測香港每幢建築物的消防安全風險。 此外,消防處即將建立一個綜合流動應用程式,用以協助進行山嶺搜救行動,配合流動裝置的定位儀器系統使用,能更準確估算失蹤人士位置,提升行動部署,大幅縮短搜索時間。  
18/01/2023
律政司成立的粵港澳大灣區專責小組今日舉行首次會議,討論進一步深化大灣區便利惠民及推進區內發展和建設的工作方向。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期望小組工作能夠促進區內民商互動。 專責小組本月初成立。會議前,林定國與小組成員簡短會面。他指,成立專責小組是去年施政報告其中一項加強對接國家戰略、增強發展動能的措施。 他期望,專責小組工作使區內民眾和企業可更方便地使用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為香港業界創造更大發展空間,為建設「法治灣區」作出貢獻。  隨後,擔任專責小組主席的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向成員介紹初步工作方向,包括優化法律實務事宜的對接;推進司法協助的實踐,例如相關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的落實;以及推廣線上爭議解決的發展和法律科技的應用。  他指,三大工作方向的目標是進一步便利惠民,令大灣區能夠充分發揮「一國、兩制、三法域」獨特優勢。專責小組會加強與法律專業團體和相關業界等持份者溝通,並計劃走訪區內其他城市,積極推動大灣區高增值發展。
17/01/2023
入境事務處今日發表工作回顧,總結部門2022年在執法、處理免遣返聲請、簽證、國家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成果。 去年總出入境人次約530萬,按年升171%;訪港旅客入境人次約60萬,按年升562%。 執法方面,入境處反恐科去年在各出入境管制站進行了11,302次反恐相關巡查行動,截查14,789人次;反偷渡情報局共進行18,287次打擊偽證行動,截查14,974名旅客。 部門去年共就超過1,700宗免遣返聲請作出決定,尚待審核的聲請截至去年底約有200宗。儘管受疫情影響,部門去年仍遣送近1,100名聲請不獲確立者離港,按年升約46%。 入境處去年11月將電子化簽證申請服務擴展至所有簽證類別,截至去年底,使用該服務遞交申請及繳費取證的申請人分別超過25萬人次和45萬人次,佔整體遞交申請和繳費取證近三成和六成。 去年香港境外發生多宗涉及香港居民被騙往東南亞國家工作的事件,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共接獲46宗求助個案,其中42名香港居民確認安全,32人在小組協調下安全回港,十人無須進一步協助和跟進。 推行國家安全教育方面,入境事務學院在課程中加入國家事務相關項目,包括對《憲法》、《基本法》、國旗、國徽及國歌的認識,提高人員對國民身分認同和對國家的歸屬感。去年第三季起,部門內部考試加入《香港國安法》測試,進一步鞏固人員對相關法律的認識和理解。 展望未來工作,入境處明日推出首階段「入境處提提您」個人化信息提示服務,透過政府「智方便」平台適時提醒市民其特區護照即將到期。該處並正分階段引入WhatsApp和微信社交應用程式專線,以及開發新1868系統,日後港人在外遇事可透過更多渠道聯絡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 新入境處總部預計今年第三季竣工,辦公室和設施可於明年分階段使用。新總部設多元化自助服務站,市民遞交申請和領取證件或簽證時,無須在櫃枱前排隊輪候。
16/01/2023
2023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今日在香港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典禮上致辭,闡述司法機構的主要職能,並介紹兩項擬推行的新措施,包括現場直播部分司法程序。 張舉能在愛丁堡廣場檢閱警察儀仗隊後出席典禮。他致辭時說,公眾充分理解司法機構的職能至為重要,社會對司法機構的角色有正確了解,才能在適當的基礎上監察和審視司法工作,並對法庭的裁決提出有意義的評論或意見,以及作出有助司法機構改進的建議。這一切均有助增強公眾對法院和司法制度的信心,從而強化對法治的信念。 他指出,司法機構的主要職能是維護法治和基本權利,法庭最終的職責是嚴格依照法律執行司法工作。 任何人若有充分理據,絕對可以批評法庭或法官錯誤引用法律,然而,純粹基於不喜歡或不同意法官所引用的法律而批評法官,則實屬錯誤。 張舉能續說,法院必須尊重並維護國家憲法下香港的憲制秩序,不能僭越或試圖行使未獲賦予的司法權。他強調,法院的責任是應用法律,並非立法,也非制定公共政策或作政治決定。 他表示,法庭的判決有時無可避免地會產生政治影響,但並非意味法庭在裁斷爭議時所作的是政治決定,或以政治而非法律作判決,更不代表法庭在政治上介入制定或廢除任何政府政策的事宜。 談及司法機構擬推行的新措施,張舉能說,其一是現場直播部分司法程序。隨着科技發展,加上法庭座位數目有限和出於公共衞生的考慮,司法機構將成立工作小組,研究現場直播法庭程序的原則和執行細節,期望今年內至少就部分法庭程序或在某些法院級別推行現場直播。 其二是就廣泛使用電子訴訟系統訂立時間表。張舉能說,為達到電子平台成為主要訴訟系統的最終目標,司法機構正考慮訂定時間表,例如在新系統推出後三至五年,規定所有有法律代表的訴訟人,除非在特定的情況下另有豁免,否則必須以電子形式進行訴訟。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致辭時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上月就《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作出解釋,完全符合既有的普通法原則。 他說,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應由行政機關而非司法機構作最終決定。有人認為,人大解釋擴大了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權力, 損害司法機構獨立審判權,甚至令行政長官及國安委凌駕於法律之上,這些完全是錯誤的無稽之談。 他指出,人大解釋,顧名思義是釐清有關條文的原意和目的,並非賦予任何人新的權力。由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將作為一份不可推翻的證據,對法院具有約束力,行政長官並不行使任何審判權。 林定國強調,政府會竭盡所能,維護司法機構,令其得以獨立行使憲制權力,履行憲制責任,不受任何干涉。 
13/01/2023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律政司一直向各政策局提供法律意見,檢視其管轄範圍的法律是否需要修改或補充,以符合維護國家安全需要。特區政府未來在這方面的工作必定更積極、更主動。 他又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只有兩年多,實踐經驗尚淺,但隨着通過實際案例累積經驗,相信必定能更準確落實《香港國安法》。律政司早前決定就《香港國安法》判例製成匯編,期望讓香港法律工作者有便捷工具,更容易準確掌握案例,目標為今年年底完成第一版。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1月13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今早與特區政府團隊參加由全國港澳研究會舉辦的「保證香港國安法的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以下為我的發言稿,與大家分享。 尊敬的夏主席、駱主任、行政長官、各位港澳辦及中聯辦的領導、各位嘉賓,大家早上好! 前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在去年12月30日對《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作出解釋,這次人大釋法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機會讓大家反思如何保證《香港國安法》的準確實施。 在去年7月1日的重要講話中,習近平主席指出,「一國兩制」的首要實踐規律,是必須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理所當然,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必然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關鍵組成部分。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關訂立《香港國安法》的五二八決定的第三條和《香港國安法》的第三條第二款均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所以,保證《香港國安法》的準確實施不單是應有之義,也是法律上必須負上的責任。 要盡應有之義和順利履行有關的法律責任,我認為需要有一個堅持、兩個必須。 堅持法治原則 一個堅持是必須堅持法治原則。人大五二八決定多次提及必須依照法律維護國家安全。它的第一個決定說,國家堅持依法治港,並採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它的第二個決定說,國家採取必要措施,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進行分裂等破壞活動。它的第三個決定說,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香港國安法》第五條第一句更開宗明義,規定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應當堅持法治原則。 必須有法可依 堅持法治原則,我認為有兩個必須滿足的條件。第一是必須有法可依。換而言之,我們必須有完善的法律,處理國安問題。法律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工具,假如工具箱的工具不齊全、有破損,便不可能有效準確完成工作。我們中國人有一句名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香港國安法》當然不是有關國家安全的唯一一部法律。人大五二八決定的第三條和《香港國安法》的第七條均訂明,香港應盡早完成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有關法律。《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說的固然是它的第23條,但完善有關法律涵蓋的不單是《基本法》第23條,而是所有可能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 這次人大釋法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例子。這次人大釋法涉及現行《法律執業者條例》有關海外律師在涉及國家安全案件中提出專案執業申請的程序和原則。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有關記者答問的最後一段,特別重複《香港國安法》的第七條,並指出這一規定應當認真落實到位,亦提及人大常委會在審議有關議案時有意見明確提出,適應實施《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的新形勢新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及時修改完善本地相關法律,包括《法律執業者條例》等,充分運用本地法律解決《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有關法律問題。法工委負責人說,這一意見是有道理的,應當引起有關方面足夠重視。 香港特區政府十分重視這意見。除了《法律執業者條例》外,我們必須警惕,很有可能還有其他涉及國家安全的現行法律需要完善,我們必須走在問題的前方,盡早找出有需要完善的法律,在問題出現前先行把工具準備妥當。 這次人大釋法的其中一個重點是突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重要角色。《香港國安法》第12條明確表示,國安委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按照《香港國安法》第14條第二款,國安委的其中一個職責,正是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此外,律政司一直向行政機關各個政策局提供法律意見,檢視其管轄範圍內的法律,是否需要修改或補充,以符合維護國安需要。在未來,特區政府在這方面的工作必定更積極、更主動。 立法機關在完善維護國安法律方面,扮演關鍵角色。這次人大釋法說明,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和個人,均應當尊重並執行國安委的決定。《香港國安法》第三條也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立法機關應當依據《基本法》定下的憲制角色,特別是行使第73(1)條制定及修改法律的職權,謹慎審視行政機關提交的法律草案,確保由其制定的法律能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 必須有法必依 堅持法治原則,第二個必須滿足的條件,是有法必依。法律的生命在於實踐。工具箱內有適用的工具是基本條件,同樣及更重要的是,在適當的時候必須及時找出及拿起合適的工具和正當使用,方能有效完成工作、解決問題。 這方面涉及兩個主要的執法和司法機關。《香港國安法》第八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司法機關應當切實執行《香港國安法》和特區現行法律有關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規定。 香港特區的執法機關,包括按《香港國安法》第16條成立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以及按第18條由律政司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檢控部門,一直以來均盡忠職守、履行維護國安責任。 司法機關扮演的角色極為重要。按《香港國安法》第40條,除第55條規定的情形外,香港特區對《香港國安法》規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香港法院當然對於任何涉及國安的香港本地法律所引起的法律爭議,享有管轄權。 司法機構在去年12月30日回應這次人大釋法的聲明中指出,會繼續按《香港國安法》第三條的規定,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並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包括終審權),不偏不倚地履行其司法職能,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 在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時,法院的工作必定包括解釋相關法律,然後按其理解判斷是非曲直。《香港國安法》的其中一個特點是,它是全國性法律,雖然有部分表述採用了香港本地法律用語,但有關的法律用語總體以內地用語為主。然而,內地法律用語並非是在香港受訓練的律師、大律師或法官所熟悉,這些法律用語亦並非單憑一般常識或常理能準確理解明白。在香港普通法對抗性的庭審制度下,訴訟雙方有責任向法庭就法律問題,包括應如何解釋法律條文提供協助。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在最近一宗案件中表示,由於《香港國安法》是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地位特殊,參閱相關内地法律以助詮釋是恰當的,相關的內地法律在原則上可於詮釋《香港國安法》或某項國安法條文時作為依據,至於哪些內地法律與詮釋事宜相關、如何和多大程度相關、如何援引該等法律須取決於法庭席前案件的實際情況。一般而言,可通過不同方式援引內地法律,例如傳召專家證人或引述權威性法律典籍等。現實情況是,至今以乎尚未有一些具有高度權威性、由內地法律專家對《香港國安法》,尤其是涉及內地法律用語及概念的詳細分析。在這方面,我相信可以再作深入研究。 香港普通法制度十分依賴案例。《香港國安法》只是實行了兩年多,實踐經驗尚淺,但隨着通過實際案例慢慢累積經驗,相信必定能更準確落實《香港國安法》。在這方面,律政司剛剛在不久前決定就《香港國安法》判例製成匯編,將《香港國安法》同一條文相關的案例作撮要及統整,期望讓香港法律工作者包括法院能有便捷的工具,更容易準確掌握《香港國安法》的案例。我們的目標是在今年年底左右完成第一版。 結語 只有保證《香港國安法》的準確實施,「一國兩制」方能行穩致遠。要達成這重大使命,我們都應該緊守崗位、各盡其職,堅持法治原則,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相信透過今天各位領導及其他專家的真知灼見,大家對達成使命必定更有決心、更有信心。 謝謝!
12/01/2023
政府今日進行以大亞灣應變計劃為基礎的大型跨部門演習「棋盤三」,測試及提升人員應對核電站事故的核應急能力及相關專業知識,約1,400人參與。 演習模擬廣東大亞灣核電站發生一連串機件事故,輻射可能外泄,影響核電站以外地方。 政府模擬上午接獲核事故通報,隨即啟動大亞灣應變計劃,演練啟動緊急事故監察及支援中心,並透過媒體向市民發放緊急信息。天文台、衞生署及相關政府部門立即進行輻射監察和分析,不斷評估情況。 行政長官李家超上午主持行政長官督導小組,模擬因應事故召開會議,商討由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提出的建議,包括提升緊急應變級別、加強輻射監測,以及監測內地入口和本地生產的食物和食水。按李家超指示,鄧炳強召開大亞灣應變計劃執行小組會議,協調執行應變計劃。 在鄧炳強陪同下,李家超其後在監援中心視察各政策局和部門應付核事故的協調工作。 為測試政府採取預防性防護措施的能力,警方在東平洲協助疏散島上的村民和旅遊人士,政府飛行服務隊直升機接載警方的增援部隊在島上搜索,水警輪則迅速將撤離的市民送往馬料水渡輪碼頭。 參與演習的七號滅火輪是全球第一艘獲得船級社認證的民用化生輻核防衞船,除了撤離市民,也為懷疑受污染人士即場洗消,並利用伽馬射線檢測儀監測戶外輻射水平。 撤離的市民登岸後即場透過警方正研發的電子傷者流動方案登記個人資料,接受輻射測試,確保沒受輻射污染。消防處也利用設有淋浴設備的流動除污站為懷疑受污染人士洗消,並以大量傷者事故檢傷分流系統實時將傷者資料上傳至醫院急症室,提前為可能需要接收大量傷者作出準備。 此外,政府相關部門立即加強監測香港的輻射水平,盡早評估核事故可能造成的後果。其中,消防處和天文台分別利用七號滅火輪、已配備先進輻射監測儀器的無人機及滅火機械人、輻射巡測車和直升機的空中輻射監測系統進行應急海陸空輻射巡測,並到香港不同地區測量輻射及調查,收集數據。 政府並在文錦渡入境口岸採取一系列措施監測由內地進口的食物、抵港貨物及入境人士,包括食物環境衞生署在文錦渡食品管制辦事處對由內地進口的食物及活生食用動物進行輻射監測。 海關連同相關部門對從大亞灣核電站20公里範圍進入香港境內的司機、貨車及貨物進行輻射監測,必要時消除輻射污染。同時,醫療輔助隊模擬在文錦渡口岸為抵港人士監測輻射,並為受輻射污染的旅客消除污染。 演習期間,政府透過不同渠道適時向市民發放資訊,保安局與天文台、衞生署、機電工程署和食環署模擬舉行記者會,向市民提供全面資訊。 為提高演習的專業性和加強交流,保安局邀請內地部委和海外、澳門及本地機構的專家觀察演習,向政府提供建議。 鄧炳強到馬料水渡輪碼頭觀察消防處展示輻射測試和洗消過程,也到天文台總部了解輻射監測及數據分析工作,以及到警察總部的演習控制中心了解情況。 鄧炳強表示,大亞灣核電站在安全方面的表現優秀,發生嚴重事故或核幅射的機會微乎其微,演練旨在確保政府具備有效應對核事故的能力和相關專業知識,以及充分準備,並藉此增強公眾對核電的認識和應急能力。演練約五年進行一次,上一次於2017年進行。
11/01/2023
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今天舉行會議,討論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去年12月30日就《香港國安法》第14條、第47條作出解釋及有關說明的事宜。 國安委表示,會全力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內容中所說明的責任,依法履行《香港國安法》第14條所訂明關於國安委的職責,即分析研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協調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此外,國安委支持特區政府盡快就《法律執業者條例》提出修訂,適當處理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問題。
10/01/2023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會見傳媒的手語翻譯短片。)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香港與內地實施首階段通關後,口岸運作暢順,市民安全和有秩序地過關。特區政府與內地當局會再觀察數日,檢討通關實際運作情況,以決定是否有空間調校人數安排和開放口岸數量。 在恢復通關的首階段,三個陸路口岸每日從香港往內地的人數安排為共五萬人。李家超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說,網上預約系統開放至今,已預約在首八星期經這些口岸過關的人士約佔人數安排的17%,反映特區政府設定的數目符合實際需要。 目前最受歡迎的日子為年廿九,預約過關的人士已佔當日人數安排逾九成,其次是年廿八和年三十。而未來兩、三日則尚餘三至四成空位可供預約。 李家超指,來往兩地的人流料不斷上升,特區政府會留意實際情況,每日與內地有關單位溝通協調,檢視是否有空間調整通關安排。至於高鐵,當局爭取於本星期日恢復營運,並已在人手調配和培訓方面作出部署。 他又說,從市民的反應可見,香港與內地通關不單代表團圓團聚、民心所向、兩地緊密相連,也能提振經濟,令零售、餐飲、商務、展覽、旅遊等行業回復生氣。此外,香港可藉通關發揮背靠內地、聯通世界的重要角色,並有助引入企業和人才。 另一方面,就近日本港市面出現搶購退燒止痛藥物的情況,李家超表示,政府正與藥廠研究,對藥房出售某類藥物施加自律性限制;如有需要,則可能以立法手段處理。
10/01/2023
特區政府表示,強烈反對外國政府就黎智英案的干預,以及對特區政府的不實指控和批評,強調絕不容許外國勢力或人士干預特區的司法程序和內部事務,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有報道指,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早前致函英國首相要求緊急會面,以尋求協助釋放還押候審的黎智英。報道並指,英國外交部印太事務國務大臣卓雅敏今日應要求與黎智英的律師團隊會面,不但承認當局已支援黎智英一段時間,更不實指控特區政府針對黎智英等人。 特區政府反對和譴責報道中所謂「國際律師團隊」及英國政府企圖破壞香港法治和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審判權,並嚴正敦促有關方面必須尊重法治精神,立刻停止干預特區內部事務。 特區政府指出,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特區的司法程序,或任何被告人企圖借用或勾結外國政治力量逃避應有的司法審判,均為公然破壞特區法治和干預特區內部事務之舉。被告人上述行為也極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香港乃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深得國際社會認同。律政司在《基本法》第63條的保障下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嚴謹、客觀地按《檢控守則》以證據和適用法律就每宗案件作出獨立的檢控決定。在有充分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定罪,且合乎公眾利益的情況下,律政司才會提出起訴。 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刑事罪行的被告人由享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公平審訊。《基本法》第85條訂明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基本法》第25條則保障香港居民在香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此外,特區政府重申,在所有刑事案件審訊中,控方舉證必須達致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法院才可將被告人定罪,而被告人也有法律保障下的上訴權利。
08/01/2023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香港與內地恢復通關過程暢順,至早上10時許,7,000多人離港北上。他相信,通關初期水貨客不多,當局打擊相關問題甚具經驗,需要時會派員到水貨熱點採取行動。 鄧炳強今日到深圳灣口岸視察通關情況後向傳媒說,至上午10時許,逾5,000人經落馬洲支線口岸北上,經深圳灣口岸到內地則有2,000多人,另有少量人士經文錦渡口岸離港。他呼籲市民過關前整備預約文件和核酸檢測證明,耐心等候並聽從現場工作人員指示。 他又說,在通關開始階段,大部分到內地的市民皆為探親或從商,水貨客並不多,特區政府與內地有關部門保持聯繫,如發現有人從事水貨活動,會聯合執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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