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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香港區域法院昨日就一宗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裁定網媒《立場新聞》兩任總編輯鍾沛權、林紹桐,以及營運《立場新聞》的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罪名成立後,美國、英國和歐洲聯盟官員,以及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和部分外國媒體發表純為政治目的且不符事實的言論,抹黑香港特區新聞自由情況,突顯其偽善和雙重標準,特區政府強烈不滿,譴責他們偏頗和歪曲事實的言論。 特區政府指,法庭在裁決理由詳細分析傳媒的職責和責任,其中特別指出,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傳媒及其工作人員在發布言論、資訊和文章時必須遵守及執行「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保障公共衞生或風化。 法庭也引用歐洲人權法院關於新聞自由的判例,指出即使報道涉及備受公眾關注的重要議題,在《歐洲人權公約》下也不享有完全不受限制的言論自由。最重要的一點是,新聞工作者必須按「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真誠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並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方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權利保障。 此外,裁決理由清楚指出,《立場新聞》的主張是排除中國的本土主義,在「反修例」期間更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法庭裁定,涉案文章在沒有提出任何客觀基礎下攻擊《香港國安法》、《刑事罪行條例》等條文以及相關執法及檢控程序;以假消息散播仇恨和反政府情緒;攻擊警方執法並美化暴動者的行為。換言之,涉案文章並非建基於事實。 政府又提到,裁決理由引述上訴法庭在譚得志案的判決,指出《刑事罪行條例》第9(1)和(2)條與表達自由的基本權利一起正確閱讀時,批評政府、司法行政包括法院判決,或參與辯論或提出對政府政策或決定的異議,無論多麼強烈、有力或尖銳,都不構成煽動意圖,進一步澄清合法和非法言論之間的區別。 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在譚得志申請上訴許可的判決中也指出,《刑事罪行條例》清晰劃分非法的煽動言論和合法的建設性批評,有關用語並不含糊。鑑於2019年社會動亂的經驗,將具煽動意圖的言論和刊物視為危害國家安全並加以禁制,與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有合理關聯,也沒有超出合理所需的限制。 特區政府重申,市民包括新聞工作者、評論員和專欄作家一如既往依法享有且能行使新聞和言論自由,無須擔心誤墮法網,也不應誤信外部勢力危言聳聽。 美國和西方國家過往採取不少執法行動,針對國內散播虛假消息、煽動仇恨、美化暴力的言論,近日例子包括有從事有關巴勒斯坦報道工作的英國記者,據報被英國警方以涉嫌觸犯英國《反恐法》逮捕。特區政府指,美國和西方國家詆譭香港區域法院的裁決,完全突顯其雙重標準。 特區政府強烈要求美國和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外國媒體等立即停止惡意攻擊,停止抹黑詆毀香港的新聞自由。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副司長張國鈞今日出席2024年施政報告諮詢會,聽取法律及爭議解決業界對新一份施政報告的意見和建議,約30名業界代表和持份者出席會議。 諮詢會由律政司舉辦,以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為主題。與會者就持續增強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競爭力,進一步發揮普通法的制度優勢深入討論,並提出專業意見和建議。 林定國感謝業界代表積極就進一步推展香港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樞紐地位提出獨到見解,共同為國家涉外法治建設,以及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貢獻。 施政報告公眾諮詢上月16日展開,公眾人士可經施政報告專題網站和社交媒體帳號、電話熱線、電郵、傳真等方式提出意見。
區域法院今日就一宗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裁定三名被告罪名成立。特區政府表示,裁決正好彰顯公義。任何人或組織煽動仇恨,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都必然難逃法網,其惡行必定受到應有的懲治。 三名被告為網媒《立場新聞》的兩任總編輯鍾沛權、林紹桐,以及營運《立場新聞》的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全數被定罪。 法庭於裁決理由中清楚指出,《立場新聞》的主張是排除中國的本土主義,在「反修例」期間更成為抺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 法庭裁定涉案文章是在沒有提出任何客觀基礎下,攻擊《香港國安法》、《刑事罪行條例》等條文及相關執法及檢控程序;以假消息散播仇恨及反政府情緒;攻擊警方執法並美化暴動者的行為。 法庭又指出,鍾沛權和林紹桐在擔任《立場新聞》總編輯期間,知悉並認同文章的煽動意圖,提供《立場新聞》作發布平台,意圖煽動憎恨中央或特區政府及憎恨司法。 法庭在裁決理由中特別指出,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3)條,傳媒及其工作人員在發布言論、資訊和文章時,必須遵守及執行「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衞生或風化。 法庭也引用《歐洲人權公約》關於新聞自由的判例,指出新聞工作者必須真誠地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並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方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權利保障。 特區政府指,《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言論自由、和平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等基本權利。《刑事罪行條例》相關條文已經清晰劃分非法的煽動言論和合法的建設性批評,有關用語也並非含糊。 從法庭裁決理由可見,《立場新聞》完全罔顧客觀事實,違背國際人權公約所強調新聞從業員必須遵守的特別責任和義務,可見個別罔顧事實的傳媒組織及用心歹毒的反中亂港分子、外國政客和組織指稱裁決「打壓」新聞自由的説法完全站不住腳。事實上,有關人士和組織將煽動仇恨的言行歪曲成「新聞工作」,才是對香港專業新聞從業員的最大侮辱。 特區政府強調,香港市民,包括新聞工作者,一如既往可以自由作出基於事實的評論或批評,以及依法享有和行使新聞和言論自由,無須擔心誤墮法網。 香港特區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在這方面,特區政府有法必依,會繼續堅決、果斷、嚴正執法,全力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7月1日早上,九龍城區議員利哲宏的電話突然響個不停。 當天國家宣布會向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簽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好消息甫公開,本港的少數族裔社群已甚為關切,不少人致電利哲宏查詢。 翹首以待 「他們很積極、很緊張,我從未見過他們如此緊張。」本身是巴基斯坦裔的利哲宏指,少數族裔社群對新通行證反應熱烈,估計政策宣布約一個月以來,其區議員辦事處已協助近600個個案辦理申請手續,現時每天仍至少協助十至15個申請個案。 這張卡式證件,對需要往返內地的少數族裔人士而言,意義非凡。國家出入境管理局7月10日起簽發該新證件,不少人取證後急不及待試用,並對其帶來的通關便利讚不絕口,利哲宏也是其中一員。 他在取得新證後即日便與朋友駕車到上水,轉乘港鐵到落馬洲站經福田口岸過關。同行持回鄉證的艾歷斯,也和利哲宏一樣對新證件的便捷程度充滿期待。 「新通行證推出前,我也會和利哲宏一起到內地,有一次他要接受檢查,我等了他差不多兩小時,真的很辛苦。」艾歷斯更透露,過往有數次會議,也因利哲宏等候過關的時間太長而被迫取消。 讚嘆不已 利哲宏感嘆使用新證前後的分別極大,從此不用再為申請簽證大排長龍之餘,過關時也不必與其他外國人一起排隊。「以前我們要在外國人通道排隊。我們其實和其他外國人不同,我們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但在那裏排隊辦手續卻要花很長時間。」 他坦言,使用新證除了帶來方便,也加強對國家的歸屬感,感受到國家認同自己是國家的一分子。「可利用此證進入內地,到不同地方感受中華文化,透過這樣對國家的文化或不同範疇會有深刻認識,從而提升歸屬感。」 受惠者眾 移民來港十多年的許太是越南人,眼見丈夫和女兒持回鄉證過關時十分方便,當獲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推出後也雀躍不已,急不及待申請。 她表示,現時使用越南護照,過關要花長時間排隊,非常不便,長假期人多時情況更甚。「曾試過復活節時,我們要到丈夫在潮汕的家鄉,在高鐵站排隊約一小時。我們和親友一同前往,他們過關後只等我一人,令我感到不好意思。」 她相信取得新通行證後過關更方便,一家人會更常到內地。「之後想和女兒到北京參觀故宮博物院、走上長城、到上海,帶女兒了解國家的發展、文化和歷史。」
香港特區政府今日連同廣東省和深圳市政府進行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的演練,測試在模擬載送病人情況下的救護車跨境安排。演練大致暢順,特區政府與相關內地部門會檢視演練流程,以期今年內推出試行計劃。 今日的演練主要測試跨境救護車來往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和香港指定醫院,即屯門醫院、香港兒童醫院的行車路線,以及救護車出入境安排。 指定的深圳跨境救護車今早從港大深圳醫院出發,經深圳灣口岸到達屯門醫院,然後再駛往香港兒童醫院,最後經深圳灣口岸返回港大深圳醫院,過程大致暢順。 檢視演練流程後,香港特區政府或會連同相關內地部門在需要時再次安排演練,目標是今年內推出為期一年的試行計劃。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現時香港與內地和澳門並沒有直通的陸路跨境救護車運送病人安排,只能在口岸以「車過車」方式移交病人,但有關方式或對某些有特別醫療需要的病人造成醫療風險。 他指,隨着粵港澳大灣區進一步融合,居民往返越趨頻繁,香港特區政府決心理順相關跨境運送安排,回應這個市民關心多年的議題;他很高興在特區政府與廣東省和深圳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粵港兩地今日先行成功演練,為正式「通車」做好準備。 除車輛入境香港的安排,醫務衞生局正與廣東省和深圳市政府有關部門商討落實有關救護車上醫療物品及人員進入香港的具體細節。 其中,在有臨床需要的情況下,港大深圳醫院會派出醫護人員跟隨救護車運送病人到本港指定公立醫院。香港特區政府會確保相關醫生符合香港相關法例規定,使他們入境香港後仍可繼續為救護車上的病人進行所需醫療程序。醫院管理局正為日後會在跨境直通救護車提供支援的內地醫生申請有限度註冊。 另一方面,香港特區政府正與澳門特區政府商討相關演練安排。啟動跨境救護車機制的首要條件是確保派送醫院即港大深圳醫院或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以及接收醫院即香港醫管局轄下指定公立醫院事先達成協議,以病人醫療需要、安全和利益作首要考慮,同時防止濫用機制。 視乎試行計劃的成效和運作經驗,相關政府部門會考慮是否和如何擴展計劃,例如增加指定醫院、將試行計劃擴展至雙向安排。
美國《紐約時報》一篇題為「港府如何用國家安全展覽重塑城市記憶」的文章,針對香港特區國家安全展覽廳作出不實和誤導性的報道,特區政府表示強烈不滿並反對其內容偏頗。 特區政府表示,國家安全展覽廳是香港特區首個有系統地介紹國家安全的專廳,讓參觀者認識國家安全的積極意義,包括全民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加強市民對國家安全的認知和理解;介紹總體國家安全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激發市民愛國情懷;鼓勵市民積極參與國家安全建設,提高他們的責任感和主人翁意識;帶出香港安全、社會穩定現況,展示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 特區政府重申,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香港特區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特區政府堅定不移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依法有效應對、打擊、阻嚇和防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 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關係,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眾多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包括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等,都制定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及執行措施,以保障所在地的國家安全。 特區政府表示,《紐約時報》報道完全漠視香港在2019年發生的大型、持續、重創香港社會民生經濟、無日無之、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暴亂和港版顏色革命的圖謀事實,而對《香港國安法》讓廣大香港居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回復正常、營商環境恢復的實況置若罔聞,有關報道實乃典型的虛偽雙標。 展覽廳分六個部分,展示國家安全的內涵和意義,其內容具權威、客觀及真實性,附有數據、短片、圖片、真實案件撮要等,帶出由於外部勢力對國家安全的威脅,香港特區有需要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紐約時報》對展覽廳的不實陳述完全本末倒置、顛倒是非。 展覽廳8月7日對外開放以來,參觀者絡繹不絕,首四天人數已超過一萬人。很多參觀者認為展覽廳內容豐富,資料詳盡,有短片播放、文字介紹,也有互動遊戲和三維效果的裝置,老少皆宜。 展覽廳開幕至今得到各方高度評價,有效提高市民維護國家安全意識,所有展示的內容充分達到設置展覽廳的目的。國家安全展覽廳會繼續積極推廣全民維護國家安全教育,激勵市民支持香港特區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特區政府指,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憲制責任,提高特區居民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是特區政府應有之責。任何外國或外部勢力試圖詆毀國家安全展覽廳的積極意義,只會自暴其短,絕不會得逞。特區政府定當繼續堅定履職,全力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明日啟程往新疆烏魯木齊,出席第八屆國際調解高峰論壇,並於開幕式上致辭,周五返港。
特區政府早前就加強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的建議立法框架進行諮詢,其間共收到53份意見書,其中52份支持立法並提出正面建議。惟彭博就部分機構所提交的意見書作出偏頗報道,斷章取義,特區政府表示反對。 有關諮詢為期一個月,至本月1日為止。52份支持立法並提出正面建議的意見書包括來自亞洲互聯網聯盟、香港美國商會和香港總商會。 特區政府指,建議立法框架只涉及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關鍵電腦系統,絕不涉及個人資料和業務內容。其他司法管轄區,如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美國、英國、澳洲、歐盟和新加坡,均已有相關法例。 資訊科技是立法框架下受規管的界別之一。其他司法管轄區,例如美國、澳洲和新加坡的相關法例中,資訊科技和資訊科技相關界別也被視為關鍵基礎設施。新制度下,只有個別機構,而非整個資訊科技界,會因應四項因素而被指明為營運者。 該四項因素分別為,如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數據洩漏時對香港的必要服務及重要的社會和經濟活動的影響;對資訊科技的依賴程度;所控制的數據的重要性;以及對關鍵基礎設施的控制程度。 擬議條例不具域外效力。專責辦公室只會要求營運者提供能取得的資訊,並會給予合理的時間準備。 特區政府指,營運者有責任就網路攻擊作出妥善應對。只有當營運者不願意或未能自行應對事故時,專責辦公室才會考慮向裁判官申請手令,因應必要性、適當性、相稱性及公眾利益,在關鍵電腦系統連接設備或安裝程式。其他司法管轄區, 例如澳洲和新加坡的相關監管機構也擁有類似權力。 特區政府表示,一直與業界持份者溝通,並會繼續保持聯繫,以制訂相關法例和實務守則。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保安局局長暨少年警訊總名譽會長鄧炳強、警務處處長暨少年警訊副總名譽會長蕭澤頤今日到八鄉少訊中心主持少年警訊夏令營2024開展禮。 鄧炳強在典禮上致辭時說,今年是少年警訊成立50周年的里程碑,他回顧過去自己由參與者的少訊會員身分,經過不同階段,到現時作為促進者,與少訊一路前行。 他表示,少訊近年活動加入了不少認識祖國歷史文化的元素,他很高興少訊響應國家提出發展新質生產力,創新求變,為青少年舉辦更多與科技相關的活動,培養他們的防罪意識和創新思維。他勉勵青少年不負國家所望,努力學習,持續裝備自己。 開展禮上,前香港劍擊代表隊成員張小倫向一眾嘉賓及少訊會員分享劍擊心得,並親身示範箇中技巧。陳國基及其他主禮嘉賓主持開展禮後一同參觀夏令營活動,與少訊會員交流。 今年夏令營活動包括融合警務知識及調查元素的競技比賽和歷奇鍛煉,逾220名會員參加。訓練營由以往兩日一夜增至四日三夜,讓參加者有更多機會互相認識和體驗學習。
律政司首次香港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培訓課程今日舉行,推進大灣區非訴訟爭議解決服務銜接。課程吸引約400人參加,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作開幕致辭。 課程邀請粵澳調解專家分享廣東省和澳門的調解體制、文化和經驗,探討大灣區跨境爭議調解最新動態及三地調解體制文化差異與融合,共同研究處理跨境爭議的方法和技巧等。 張國鈞表示,大灣區具「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法律環境,在國家發展大局擁有重要戰略地位,也是香港作為國家境內唯一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主動對接國家發展戰略的最佳切入點。 他說,律政司4月首次發布《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持續透過機制對接、規則銜接、人才連接,推動灣區法治建設硬件和軟件的互通,實現不同法律制度相互協作和各顯其利的「一灣區」目標,化制度之異為制度之利。 他指,大灣區在調解機制對接、規則銜接、人才連接進展良好。粵港澳三地3月同時發布及施行各自的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細則,並爭取今年內各自進行本地評審,經聯席會議確定,形成統一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進一步增強大眾在大灣區使用調解的信心。 為增加香港調解員對粵澳調解體制的認識,課程首兩節先後由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秘書長黃淑禧,以及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橫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執行理事兼主任吳振,介紹澳門和廣東省調解體制,並設問答環節加深學員理解。 交流環節由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主席袁國強,以及黃淑禧、吳振剖析處理跨境爭議、三地調解體制文化不同、科技、線上調解等議題,深入探討處理大灣區跨境爭議的獨特動態。 由於報名人數遠超現場參與名額,律政司增設線上模式容納更多參加者。完成課程的學員將符合《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細則(香港特別行政區)》其中一項資格資歷要求,滿足其他資格資歷要求後,可申請參與今年首屆香港大灣區調解員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