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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就黎智英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及特區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定罪判決,七國集團成員國外長和歐洲聯盟高級代表作出詆毀抹黑。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並強烈要求有關國家立即停止不符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行為,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七國集團成員國為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和美國。 特區政府表示,國家安全是任何一個國家的頭等大事。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既是以《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下,每個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也是國際慣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會引起極其嚴重的後果,必須及時採取行動,有效防範和制止此類行為和活動。沒有一個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 有關國家都有立法打擊勾結外國勢力的行為,例如英國的《2023年國家安全法》、美國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加拿大的《2024年反外國干預法》,近年更加大打擊力度,動輒將與中國正當往來的人員和組織定性為「從事間諜活動」,事後卻因證據不足而要撤銷檢控或由當地法庭裁定無罪,如今竟把黎智英公然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乞求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的行為,洗白為「行使言論和新聞自由」,完全突顯了這些國家的雙重標準。 這些國家根本沒有尊重特區律政司是基於充分證據和公衆利益而對黎智英等被告提出檢控、沒有尊重特區法庭基於事實和證據就案件所作的獨立審判、拒絕正視裁決理由羅列的各項證據、拒絕理解法庭的考慮和裁決理由,就肆意將香港檢控和司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抹黑為「損害權利和自由」,並繼續肆無忌憚扭曲事實加以抨擊,此舉正好顯示出他們一向霸凌的行徑,實在極其醜陋、令人不齒。 特區政府指出,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就本案頒下的裁決理由長達855頁,並完全公開供公眾查閱,當中已巨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裁定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有罪的理由。 部分國家繼續將本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事實是,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 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其中一名高層人員甚至稱之為「鳥籠」自主,而黎智英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行動。 香港市民享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尊重及保障人權,並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權利與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及出版等自由。與世界其他地區一樣,新聞從業員與其他市民一樣,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 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歐洲人權公約》以及相關判例確立的原則,傳媒及新聞從業員在發表言論、資訊及文章時,須承擔「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新聞從業員必須按「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真誠地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並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方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的保障。 特區政府重申,香港居民的人權和自由受《憲法》和《基本法》的堅實保障。任何外國或外部勢力企圖以黎智英案的定罪判決詆毀香港,只會理屈詞窮,絕不會得逞。特區政府定當繼續堅定履職,維護國家安全。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主持節慶安排跨部門工作小組會議,全面統籌並督導各政府部門有關除夕及元旦假期期間接待訪港旅客的預備工作。今年的除夕跨年倒數活動將會取消煙花匯演。 陳國基說,香港在除夕及元旦假期期間有一系列活動舉行,元旦日起一連三日也為內地假期,預計該段期間訪港旅客會明顯增加。 他說,特區政府會做好接待訪港旅客預備工作,積極協調及統籌口岸和交通配套,並與相關機構和旅遊業界保持緊密聯繫,做好人流管理、信息發布、公共交通和各口岸安排,確保各項接待旅客的環節能運作暢順,為訪港旅客提供優質體驗。 今年的除夕跨年倒數活動將會取消煙花匯演,以另一形式進行,旅遊發展局會另行公布有關安排。 因應除夕跨年倒數活動的舉行,特區政府與深圳市政府已商討延長除夕的關口服務時間。內地口岸部門已按程序要求上報國家口岸部門進行審批,詳情會盡快公布。而港珠澳大橋口岸及落馬洲/皇崗口岸在除夕夜會如常24小時通關。 本地公共運輸安排方面,港鐵公司會配合羅湖口岸的服務安排相應地延長東鐵線來往羅湖站的服務時間,而港鐵大部分鐵路線會於除夕夜通宵服務。港鐵上水站和新田皇巴站之間會設有巴士路線,方便東鐵線旅客在前往羅湖的服務完結後,利用24小時通關的落馬洲/皇崗口岸過境。 由警務處、入境事務處、海關等部門組成的跨部門聯合指揮中心本月31日至下月4日期間啟動,實時監察口岸現場情況,並與內地口岸部門保持緊密聯繫,於有需要時迅速應變,靈活調配各管制站人員,以確保口岸運作暢順。 保安局會在同一期間啟動緊急事故監察及支援中心,密切監察和統籌各口岸的公眾秩序,並在有需要時協調跨部門的跟進行動,迅速應對各種突發情況。 運輸署的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會24小時運作,密切監察全港各區、口岸和主要車站的交通情況和公共運輸服務,適時採取措施,應對服務需求,並透過各種渠道發放最新的交通消息。 因應除夕及元旦假期期間到訪西貢萬宜水庫東壩的旅客數量或會明顯增加,警方已作出針對性部署,包括調派軍裝人員於旅客抵達和離開之高峰時段在北潭涌、萬宜路和東壩的策略性位置進行交通管制和人流管理。運輸署已與專線小巴營辦商協調,因應乘客量增加9A號線(北潭涌---萬宜水庫東壩)的小巴班次,疏導候車乘客。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以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的代表出席會議。
特區政府強烈譴責香港記者協會及反華外國媒體無視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將黎智英等被告定罪的判決,企圖誤導公眾,刻意為罪犯黎智英洗白,以及為他披上所謂民主的虛假外衣,目的是掩飾其操弄媒體以煽動大眾及出賣國家和人民利益,為外部勢力作滲透及對年輕人進行「洗腦」的顛覆工作和無恥行為。 特區政府表示,記協沒有公信力、沒有認受性、沒有代表性,甚至拒絕公開其新一屆執委成員名單。這樣的組織自詡為新聞界的代表機構,令人不齒。記協與其他反華外國媒體如出一轍,刻意誤導公眾,持續故意將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正是要混淆視聽,污衊香港,令市民受其蒙蔽,是極度卑劣的政治操作,必須強烈譴責。 特區政府指,法庭在該案的裁決理由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就本案頒下的裁決理由長達855頁,並完全公開供查閱,巨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裁定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有罪的理由。 黎智英案也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背後推手,是切切實實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編採方向,其中一名高層人員甚至稱之為「鳥籠」自主。 特區政府強烈呼籲記協及其他一眾反華外國媒體及早認清事實,立即放棄為外部勢力進行任何形式的滲透及對特區年輕人進行「洗腦」的顛覆工作。特區政府絕不姑息任何煽動大眾以出賣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懲教署宣布,即日起,在囚人士的申報訪客可透過一般探訪電子服務平台,預約以遙距方式與在囚人士進行一般探訪。 懲教署上月11日起分階段試行為不同懲教院所在囚人士的申報訪客提供視像探訪服務,反應良好,現全面推行視像探訪電子預約服務,為訪客提供多一個探訪途徑。 訪客可預約未來七天的時間,並選擇前往五間分別位於旺角、筲箕灣、上水、屯門、沙田的多用途家庭及更生服務中心,或荔枝角視像探訪中心進行視像探訪。 訪客也可透過使用「在囚人士認可交來物品電子訂購服務」,減省在坊間搜購認可交來物品的時間,免卻攜帶。 使用視像探訪電子預約服務的訪客須為在囚人士的申報訪客,並預先完成一般探訪電子服務平台的用戶登記。 視像探訪服務旨在便利市民,訪客仍可按實際需要到懲教院所進行實體探訪。
因應大埔宏福苑火警,消防處本月4日起與相關物業管理機構保持緊密協作,並加強巡查大廈的消防裝置和設備,包括消防警鐘系統運作,以提升樓宇消防安全。 消防處已調配人手加強巡查大廈的消防裝置和設備,特別針對正進行大維修的大廈,主動檢查大廈消防警鐘系統運作。該處如發現違規情況,將深入調查並果斷執法。同時,該處已抽調人手迅速跟進大廈的消防裝置異常報告,並按情況採取相應執法行動。 此外,消防處較早前分別與物業管理業監管局、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有限公司、房屋委員會、房屋協會和香港地產建設商會進行深入交流。 消防處強調,物業管理公司除須確保大廈依據《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完成年度檢查,也應積極履行管理責任,協助業主妥善維護公用部分的消防裝置和設備,確保其持續有效運作。該處也提醒物業管理人員須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巡查消防裝置,並協助業主與業主組織及時處理設備損壞或異常情況。 為消除公眾對消防警鐘效能的疑慮,各持份者同意推動自願性消防警鐘測試,包括檢查手動火警鐘掣是否完好並能正常觸發警報;確保消防系統電源穩定,後備電源可靠;以及驗證消防控制板信號傳輸正常,並無誤報或失效。 消防處將繼續率領跨部門調查專組調查宏福苑火警成因,調查範圍包括屋苑的消防裝置和設備。由於調查顯示屋苑的消防裝置和設備情況涉及刑事成分,案件正由警方跟進。
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政府表示,截至今日上午,1,236名居民入住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協調的青年宿舍/營舍或酒店房間;另有3,354名居民現居於房屋局的過渡性房屋、房屋協會項目或屯門寶田中轉房屋的單位。 目前能夠用於較長期安置受影響居民的單位尚有一千多個,供應足夠。位於不同區域的過渡性房屋和房協項目仍可提供約400個單位。此外,位於屯門的寶田中轉房屋和位於啟德的「啟航1331」,共有約900個單位供應。 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及房協的職員和義工日以繼夜為單位添置生活所需物資,盡力滿足居民的需求。目前所有過渡性房屋及房協項目可供入住的單位均已配備床架、床褥、電磁爐和熱水爐等家具電器,讓居民可以放心入住。 截至今日中午,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收到外界捐款約34億元,連同政府投入的三億元啟動資金,基金總額約為37億元。 政府與資訊科技業界構建的物資捐獻網上平台至今收到逾1,900個登記,超過24,000件涵蓋不同類別的物資配送至多個地點。
為加強保護兒童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政府今日起擴大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的涵蓋範圍至志願工作者。 志願工作者包括但不限於義教老師、義務運動教練等。查核機制仍屬自願性質,由招募機構自行評估風險後考慮查核需要,再由合資格申請人辦理申請。 為進一步便利申請人,除了灣仔警察總部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辦事處,以及北角、油麻地、牛頭角、屯門、沙田、荃灣六間指定警署提供24小時套取指紋服務,警務處也在將軍澳、上水、大嶼山北(東涌)警署增設相同服務。合資格申請人可透過網上平台遞交申請和預約提交指紋。 政府會參考相關經驗,適時考慮擴展查核機制涵蓋範圍至所有現有僱員和自僱人士。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就黎智英和《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案件作出裁決,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法庭裁定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全部控罪罪名成立,行政長官李家超歡迎法庭的定罪判決。 法庭將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的案件,以及早前已承認控罪的八人的關連案件,一併押後至明年1月12日聽取求情,然後公布判刑日期。 李家超今日前赴北京述職前,在機場會見傳媒時說,法庭的定罪判決確認黎智英利用《蘋果日報》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他指出,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媒體《蘋果日報》肆意製造社會矛盾、挑撥社會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招引外部干預。 黎智英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恥,其心歹毒。黎智英恣意妄為的罪行是在眾目睽睽下進行,證據確鑿,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法律正義,維護香港核心價值。 李家超說,法律從不容許任何職業或背景的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和同胞。香港特區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他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特區政府有法必依、違者必究、執法必嚴,會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履行這天經地義的責任。 李家超強調,特區政府旗幟鮮明,司法機構理直氣壯,無懼任何威嚇,堅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特區政府表示,法庭頒下的裁決理由長達855頁,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的定罪裁決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法庭於裁決理由中清楚指出,黎智英長年對中國懷有怨憤和憎恨。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 特區政府留意到在黎智英案的執法、檢控、審判各個階段,均有來自四方八面的抹黑攻擊、干預施壓。然而,任何合理、明辨是非的人,只要詳細了解法庭今日頒下的裁決理由,都會認同法庭審判不偏不倚,外部勢力的卑鄙圖謀終會徒勞無功,不攻自破。 此外,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黎智英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的制裁、封鎖和敵對行動。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只是多年來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黎智英和《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罪裁決清楚說明,任何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必然難逃法網。他強調,法庭審訊公平、公正、公開。 鄧炳強今日就上述案件的裁決會見傳媒時說,特區政府歡迎法庭的定罪裁決。不論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如何狡辯,在法庭面前都會不攻自破,法庭的審判必定會揭露所有真相。 他指,外部勢力和一些反中亂港分子一直顛倒是非,對於這些外部勢力的惡意抹黑和攻擊,特區政府必須嚴正反駁,將事實展現給香港市民和全世界知道。 第一,法庭審訊公平、公正、公開。黎智英案審訊長達156日,法庭審視多達2,220項證物、逾八萬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的證詞及其他辯方的證據,加上各方呈交總共逾1,000頁的書面陳詞,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達52日,這些鐵一般的事實,證明黎智英和其他被告是經過公平審訊後才被裁定有罪。 第二,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黎智英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以做新聞為名,實則是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絕無關係,他只是多年來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港之實,其行可恥,其惡當懲。 第三,黎智英案加上近年法庭就多宗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所作的裁決,均證明《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真的能夠切切實實地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這一道堅實的法律屏障有助將犯罪分子繩之於法。 第四,黎智英及其團夥的犯罪行為,證據確鑿,罪有應得。雖然法庭已作出正義的定罪裁決,將他們入罪,但在審訊期間,種種事件揭露,當前地緣政治形勢仍然複雜多變。 第五,外部勢力一直抹黑懲教署,包括聲稱黎智英沒有得到適切對待,這些全是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特意捏造,向法庭施壓的卑劣政治操作。在醫療方面,黎智英在羈押期間獲得完備的醫療服務。在囚人士的醫療服務由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提供,專業的醫護人員會為病人提供最適切的醫療服務,對所有在囚人士一視同仁。 鄧炳強表示,特區政府必定會繼續嚴謹執行《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致力維護國家安全。市民大眾必須慎思明辨,絕對不要被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誤導。
對於有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和政客在特區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就黎智英案頒下定罪判決後,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惡意攻擊香港特區,作出種種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特區政府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特區政府表示,這些來自外部勢力的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正正反映國家安全風險真實存在。他們根本沒有尊重特區法庭基於事實和證據就案件所作的獨立審判、拒絕正視裁決理由羅列的各項證據、拒絕理解法庭的考慮和裁決理由,肆意發動攻擊,污衊和攻擊特區政府,完全是以政治凌駕法治,歪曲事實、顛倒是非,其險惡用心昭然若揭,必須嚴厲直斥其非,以正視聽。 特區政府指出,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就本案頒下的裁決理由長達855頁,並完全公開供公眾查閱,當中已巨細無遺地説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裁定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有罪的理由。 而法庭明確指出,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 同時,法庭裁定案中考慮的書面文章客觀上具有煽動性,撰寫時旨在引發對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和藐視及挑動對其的離叛。法庭也裁定黎智英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其個人的影響力去進行持續不斷的活動,以達致削弱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及其機構的合法性或權威;損害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與香港居民關係。這已遠超出法律所允許的範圍。 特區政府表示,有關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只懂以空洞無物的口號抹黑特區政府和特區法庭對黎智英進行所謂「政治逼害」,卻不敢面對法庭的定罪裁決有理有節,完全展現法庭是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絕無任何政治考慮的事實。 此外,特區政府強調,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部分傳媒機構和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繼續將本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事實是,各被告多年來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其中一名高層人員甚至稱之為「鳥籠」自主,而黎智英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行動。 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尊重及保障人權,並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權利與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及出版等自由。與世界其他地區一樣,新聞從業員與其他市民一樣,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 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歐洲人權公約》以及相關判例確立的原則,傳媒及新聞從業員在發表言論、資訊及文章時,須承擔「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新聞從業員必須按「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真誠地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並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方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的保障。 特區政府重申,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媒體《蘋果日報》肆意製造社會矛盾、挑撥社會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招引外部干預。黎智英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恥,其心歹毒。黎智英恣意妄為的罪行是在眾目睽睽下進行,證據確鑿,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維護了香港的核心價值。法律從不容許任何職業或背景的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 香港特區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香港是法治社會,特區政府有法必依、違者必究、執法必嚴,當局會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履行這天經地義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