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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立法會小組委員會完成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兩項涉及國安公署的附屬法例。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出席立法會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制訂的兩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會議後會見傳媒。 林定國表示,有關附屬法例本周二刊憲後已即時生效,政府盡早啟動並完成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有助促進法律的確定性。 他強調,雖然有關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附屬法例只有15條,而有關宣布禁地命令只涉及六個地方,但今日整個審議過程歷時逾五小時,議員提出的問題和意見超過150條,充分顯示整個程序絕對認真和嚴謹。 林定國指出,制訂相關附屬法例符合四項重要原則。第一是關於國安公署的附屬法例,公署的權力絕對沒有增加,而附屬法例只是就《香港國安法》第五章有關國安公署的職責制訂更詳細的條文,令實際情況更清晰、條文更具操作性。 第二是有關禁地的宣布,該六處地方通過很清晰的方式表達,包含地址和座標,讓市民明白、清晰理解該六處是甚麼地方。 第三是政府採納完全符合一般普通法草擬法律的方式草擬有關附屬法例,例如新制定的刑事罪行均清楚界定犯罪元素、答辯理由,以至舉證責任。 第四是所有附屬條例完全符合《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保障的人權自由。 鄧炳強表示,附屬法例清楚列明國安公署相關執行細節,並清晰列出豁免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情況,令市民對條例有更清晰了解。 他又指,制訂附屬法例只是訂明具體程序和執行細則,並無賦予公署任何新權力,政府也無任何新責任,完全不會影響一般市民的生活,也不會影響任何其他機構和組織的正常運作。 另外,禁地範圍均為公署單獨佔用的履職場所,不涉及私人民居或商業地方,也不會對周邊社區有任何影響。
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通過,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立兩項附屬法例,就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職責的條文訂明具體細節,並宣布公署的履職場所為禁地。兩項附屬法例同日刊憲,即時生效。 特區政府表示,在全球地緣政治局勢震盪升溫的背景下,香港特區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可能突如其來且無法預計。特區政府必須履行憲制責任,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訂全面的維護國家安全措施,以更有效實施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及時防範和化解隨時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 《維護國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規例》、《維護國家安全(禁地宣布)令》兩項附屬法例對保障公署依據《香港國安法》規定有效履行職責必不可少。 附屬法例涉及四大範疇,第一,清楚描述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統籌、協調落實公署的監督指導意見,以及國安委秘書處協助跟進落實,以更有效實施《香港國安法》相關規定。 第二,針對極少數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影響重大的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香港國安法》第55條訂明公署在特定情形出現時,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可行使管轄權。附屬法例訂明執行細節,包括公務人員須及時向公署提供一切所需和合理的協助;任何人須遵從公署根據《香港國安法》第57條簽發的法律文書;遵從公署的法律文書享有民事法律責任豁免等。 第三,附屬法例就《香港國安法》中保障公署及其人員履行職責的條文作出細化規定,例如特區政府和公務人員須依法及時提供一切所需和合理的協助、便利、配合、支持和保障;公署製作或發出的證件或證明文件在法律程序中可獲接納為證據;蓄意抗拒或妨礙公署執行職務、假冒公署人員及偽造公署文件即屬犯罪;以及任何人就與公署相關的工作資料的保密責任。 第四,附屬法例清楚標示禁地的詳細地址和清晰座標。 兩項附屬法例在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特區政府會推動盡快完成審議,以期早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特區政府指出,附屬法例不會影響一般市民生活,也不會影響機構和組織正常運作。劃為禁地的地方不涉及私人民居,不會對周邊社區造成不良影響。
特區政府計劃就維護國家安全制訂附屬法例,目的包括讓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更有效實施其職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附屬法例不會增加或改變國安公署現有的權力,也不會影響香港重要法律,包括《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對人權自由和法治原則的保障。 林定國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出席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後會見傳媒。林定國表示,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他指出,特區政府會就兩大方面制訂附屬法律。第一是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為讓國安公署更有效實施《香港國安法》賦予的職責和相關事宜,制訂相關附屬法例。 第二是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由行政長官指定某些國安公署的履職場所作為禁地。附屬法例會清楚界定和說明該些地方的地址和實質範圍。 他續指,特區政府會盡快完成制訂附屬法例,同時也會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過程。 鄧炳強表示,立法建議有四大範疇,第一是關乎國安公署監督和指導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附屬法例的條文會清楚描述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其秘書處在落實公署監督指導意見方面的角色,以達到訂立執行細則和行政事宜的目的。 第二個範疇關乎公署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事宜。特區政府建議在附屬法例中就當公署依據《香港國安法》第55條行使管轄權的情況作出補充,包括訂明不遵從公署法律文書的罪行。附屬法例也會就協助公署的行為訂明民事免責條款,以及訂明提供虛假或有誤導性資料或披露公署調查資料的罪行。 第三個範疇關乎公署履行職責的保障。附屬法例會就《香港國安法》中保障公署和其人員履行職責的規定作出細化和補充。 第四個範疇則是宣布將公署的履職場所劃為禁地。鄧炳強說,是次擬劃為禁地的範圍均是公署單獨佔用整幢大樓的場所。特區政府會透過在法律中寫出詳細地址及其座標,以清楚界定這些禁地。該些禁區絕對不涉及私人民居或私人商業地方,也不會對周邊社區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投身警隊,是本着一份使命感、一份服務社群的精神;投考警察,除了貢獻社會的心,也須在意志、體能等方面做好準備。 警務處致力吸納新血、培育人才,去年與專上院校合作,首度推出「應用教育文憑---學警預備訓練課程」,協助青年裝備自己;成功修畢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通過體格檢驗和品格審查的學員,可直接開展學警基礎訓練。 多元訓練 課程全面 27歲的朴慧遵是學員之一,他在香港出生,父母均為韓國籍。為磨煉自己,他曾自願在韓國服兵役,提升自信心和責任感,完成後選擇返回香港,報讀學警預備訓練課程。 「我在香港生活的時間較在韓國長,對香港的感情更深,所以返回香港,期望回饋這個社會。」 朴慧遵表示,預備課程內容不單包括書本上的知識,更會教授處理困難和衝突的技巧,對將來工作和生活皆有裨益。 19歲學員黃泳雯立志加入警隊服務市民,她認為,課程中的實地考察部分對她幫助最大,能更深入了解警隊不同單位的日常工作和處理事件方式,更讓她體會到警務工作的挑戰與責任。 「我會繼續提升自己的體能與抗壓能力,同時學習法律知識,提升溝通技巧。」 循循善誘 傾囊相授 警隊早於1973年成立警察少年訓練學校,雖然訓練學校已於1990年完成歷史使命,但曾在該校受訓的一輩,不少仍在警隊為社會服務。 王得財是昔日警察少年訓練學校的學員,今日已成為總督察,在警察學院基礎訓練學校執教,負責體能訓練及體驗式學習。 整個學警預備訓練課程為期一年,由警隊與三間專上院校,即明愛社區書院、香港專業進修學校,以及香港科技專上書院合辦。 三間專上院校負責教授共420小時的必修科目和補充科目,警察學院則負責教授為期22星期、合共180小時的學警預備訓練選修群組,內容涵蓋「警隊實務」、「警隊入職準備」和「體能建立及思維啟發」。 學員若成功修畢課程,水平相當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達第二級,即符合投考警員的學歷要求。 秉承理念 目標不變 王得財希望,學員能傳承昔日警察少年訓練學校的核心價值和理念:「訓練方式或許與從前不同,但我們的目標從未改變。」 「培育有志投身警隊的青年,啟發他們成為有熱誠和責任感的人。」 學警預備訓練的教官均為現職警務人員,除了授課,也會與學員分享在不同崗位工作的經驗。 王得財預計,修畢課程的部分首屆學員可於7月下旬展開學警基礎訓練。課程的第二輪收生正接受報名,8月8日截止。 無懼風雨 薪火相傳 學警預備訓練結業會操早前舉行,警務處處長周一鳴親身出席,檢閱116名學員,見證他們完成22星期專業訓練的成長與蛻變。 他提到,學員在最後一項挑戰、俗稱「地獄周」的五日四夜戶外體驗式訓練中,無懼風吹雨打,在凌晨時分登上大帽山。 當日陪同學員登山的周一鳴表示,受學員的堅毅精神感動。 「有學員即使在之前的訓練受傷,也堅持盡量參與。」 「我也在山上跟他們說,警務工作的生涯中,難免遇到很多困難,但不要緊,因為即使有灰暗的時候,最終也會見到光明。」 周一鳴又透露,籌備課程歷時逾三年,過程中面對不少挑戰,幸得團隊齊心協力,排除萬難,形容推出課程如同見證一名孩子的誕生。 「當年在警察少年訓練學校受訓的學員,秉承智、勇、誠、毅四大精神,在警隊不同崗位發光發熱。」 「我希望這些『大師兄』的精神和毅力,能夠薪火相傳,在學警預備訓練課程的學員身上延續。」
律政司每兩年一度舉辦的「調解為先」承諾書活動今日舉行,鼓勵社會各界採用調解方式解決爭議。活動吸引約900名來自不同界別人士登記參加。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致開幕辭時說,調解是爭議解決的未來,香港將繼續推動調解為爭議解決的第一步,連繫本地、區域和全球各方,全方位彰顯香港「調解之都」的動力和魅力。 活動首部分為調解論壇,由申訴專員陳積志發表主題演講;隨後的討論環節探討司法機構推動調解的角色,家事調解員及調解機構則分享在調解領域的心路歷程,並與持份者探討未來推廣家事調解的方向。 活動也包括探討政府及持份者如何實踐共同致力推動深化調解文化的環節,由政府部門、法定機構和非營利組織代表分享調解計劃的經驗和案例,參與朋輩調解培訓的學生則分享如何利用調解處理朋輩糾紛,最後由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致閉幕辭。 論壇結束後舉行星徽獎勵計劃頒獎典禮和「調解為先」承諾書簽署儀式,52個承諾機構及人士獲頒獎項。「調解為先」承諾書2009年推出至今,超過1,000間機構及人士簽署。
行政長官李家超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就任命楊偉廉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推薦,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會根據《基本法》第88條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九條作出任命。 李家超表示,楊偉廉2022年4月退任新西蘭最高法院常任法官,其地位崇高、聲譽卓著,深信他對終審法院將有實質貢獻。 楊偉廉獲任命後,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名單將包括六名來自英國、澳洲和新西蘭的傑出法官。 李家超說,這些具聲望的海外法官加入終審法院作為非常任法官,彰顯《基本法》保障香港特區司法機構的獨立性。他們的參與顯示外界對香港特區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並讓香港與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保持緊密聯繫。他相信這些傑出且具豐富司法經驗的海外法官將繼續是香港特區司法制度的獨特優勢。 《基本法》第90條及條例第7A條規定,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同意而作出。政府將會就有關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保安局今日在政府總部的緊急事故監察及支援中心舉行跨部門颱風前桌面演習,加強各政策局、部門及其他相關機構的應變和協作,以應對超強颱風襲港時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 根據香港天文台預測,今年會有五至八個熱帶氣旋襲港,而風季可能於6月或之前開始。為做好準備,約40個政策局、部門及其他相關機構的代表參與演習。 演習模擬超強颱風和暴雨襲港,造成廣泛破壞、財物損毀和主要幹道嚴重阻塞,參與者針對不同情境提出應對方案。 是次演習提供跨部門平台,讓各參與者分享經驗和專業知識,也讓他們更了解緊急事故監察及支援中心的運作,明確各自在應對超強颱風時的職責,藉此提升應變準備與協作效能。
律政司今明兩日在文化中心大劇院舉行大型法治戲劇日,上演「透過戲劇實踐法治」計劃劇目《律政學院摘星大冒險》,以有趣互動的形式,向高小學生和家長推廣法治教育,兩場演出預計吸引約2,000名觀眾。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和副司長張國鈞在《律政學院摘星大冒險》分別飾演律政學院校長和副校長,帶領學生踏上緊張刺激的冒險旅程,實踐「尊重」、「誠信」、「公正」、「守法」精神,以贏取「法治之星」的殊榮,帶出「堅守公義 堅信法治」的重要信息。 劇目融合知識與創意,有豐富的互動元素,鼓勵學生和家長在日常的選擇與行動中,實踐誠實守信、互相尊重、平等無私、明法守法的精神,並把法治教育融入家庭教育。 「透過戲劇實踐法治」計劃自2021年推出以來,已在全港各區小學演出逾300場戲劇。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周三在將軍澳拘捕兩名分別35歲和68歲男子,兩人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和《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罪行。其中,68歲男子今日被落案控告「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 保安局局長去年12月24日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指明包括郭鳳儀在內的七名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逃犯為潛逃者,並指明針對有關潛逃者施行的措施。 調查顯示,兩名被捕人涉嫌協助郭鳳儀更改保險單內容和企圖提取相關保險單結餘。 68歲男子的案件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另一名被捕男子則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提醒市民,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和控告一名22歲男子,他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調查顯示,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信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藐視及對其離叛、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的作為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等。 國安處周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該名男子,他被控以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