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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簽署儀式下周五在香港舉行,來自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歐洲近60個國家和聯合國等約20個國際組織將派高級別代表出席。特區政府今日表示,會全力辦好簽署儀式。 中國2022年與近20個立場相近國家共同發起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倡議,經共同努力已完成公約的談判,並一致同意國際調解院總部設在香港。國際調解院將成為全球首個專門通過調解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法律組織,是維護《聯合國憲章》宗旨原則的重要機制。 簽署儀式同日下午會舉辦國際調解論壇,研討國家間爭端調解和國際投資商事爭端調解等議題。
成立逾半世紀的香港航空青年團,是本地航空業人才的搖籃,惟一直沒有自己的訓練中心,只能借用其他地方如學校設施或社區會堂,為團員進行訓練。 「場地限制使我們難以按需要舉辦各類活動和訓練,也難以引入飛行模擬器等專業設備。」香港航空青年團司令陳孟麟道出團隊多年來面對的難題。 尋求突破 為了打造更完善的訓練環境,航青團2018年開始物色設立新總部暨訓練中心的合適地點,最終在2023年選定一座位於灣仔肇輝臺的空置校舍。 航青團行動部副主管蔡啟邦指出,該座舊校舍原設有12間課室、禮堂,無須大規模改建,節省很多時間和金錢。 經過一年多時間改建,新總部今年3月正式啟用,12間課室變成多用途室、會議室等,供團員進行學習和訓練,同時也引入多部飛行模擬器及一部一比一全動向直升機模擬器。 蔡啟邦表示,隨着香港積極參與大灣區發展,預期青年人將有更多機會接觸航空或航天事業,引入專業器材有助提升學員的航空專業技能,航青團未來更會引入一部一比一定翼機飛行模擬器。 迎難而上 舊課室變了模樣,原來的學校操場,如今也成為中式步操場與升旗訓練區,供團員練習步操和升旗。而在改建過程中,安裝旗桿也有不少技術挑戰。 蔡啟邦說,由於舊校舍依山而建,大型機械無法進入,所以在安裝15米高的主旗桿和左右兩支13米高的旗桿時,承建商要採用分段組裝方式,以人力搬運配合小型機械,將每支旗桿分三次吊運和組裝。 全面發展 新總部還特設國民教育天地,透過展示國家的成就和發展,加強青少年的國家觀念和民族自豪感。 已參加航青團九年的第301中隊學員督導士官郭思晴表示,新總部能為團員提供許多學習和成長機會,並能增加團員的歸屬感。她很期待和其他團員一起迎接新挑戰。 部門支援 這次設立新總部,政府飛行服務隊提供不少協助。而航青團去年4月成為飛行服務隊資助的青少年制服團隊,因而得到更多支援。 飛行服務隊三級空勤主任蔡浩明表示,飛行服務隊參加由保安局和發展局引領的選址會議,確保航青團新總部的設施能滿足其需求和未來發展,同時提供技術和專業意見,協助航青團設立一些模擬飛行設備和其他教學設施。 大開眼界 此外,航青團團員會獲安排參觀飛行服務隊總部,並有機會獲選參與專業的飛行模擬器訓練。飛行服務隊署理高級機師余海斌指出,這樣可讓團員近距離接觸部門的直升機、定翼機,同時也更實際地認識部門的工作。 「其中也會牽涉一些簡單飛行理論,希望提高團員對航空的興趣和他們的認知。」 余海斌說,整個航空業有很多不同的工作選擇,部門其中一個工作範疇,便是向年輕人多作介紹並讓他們開闊眼界。 無限可能 「讓他們知道除飛機師,還可以成為維修人員,又或是負責航空管制,其實是很多可能性。」 他笑言團員日後也可成為他的同事,而事實上,部門有超過一成現職飛行人員曾是航青團團員。
對於有美國參議院議員提出所謂法案,要求檢視將多名香港特區法官和律政司檢控官列入所謂制裁名單,妄圖恫嚇維護國家安全的特區人員,特區政府表示強烈譴責。 特區政府指出,維護國家安全屬於主權司法管轄區的內部事務,《香港國安法》在港實施不受任何形式的干預,惟該等美國政客對有關實況置若罔聞,更公然叫囂向履職盡責的特區人員及法官作出所謂制裁。香港特區對於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定當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特區政府強烈敦促該等美國政客認清事實,立即停止不符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行為,並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香港國安法》實施近五年,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律政司則按《基本法》主管刑事檢控工作,所有檢控決定基於所有可接納的證據和適用法律,以及客觀分析。 同時,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法院嚴格按照證據和所有適用法律判案,案件不會因涉案者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控方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人犯罪,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香港特區政府強調,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特區的司法程序,均屬破壞特區法治的行為,應受譴責。發表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或作出有同樣意圖的行為,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 特區政府重申,香港特區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又會堅定不移、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香港特區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就傳媒查詢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指明的禁地採訪、拍攝事宜,政府回應指,市民若只是路過禁區附近而純粹「打卡」影相,沒有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並沒有問題。 然而,政府指出,若故意拍攝禁地門口或其內部情況以查察禁地,或在拍攝期間作出其他令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警務人員或禁地守衞有權根據法律及現場判斷,要求市民離開。 政府表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在立法會小組委員會會議及其後會見傳媒時清楚表明,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45條,包括警務人員、禁地守衞在內的「指明人員」,如有合理理由相信行使有關權力是維護國家安全所需,可命令任何人等不得作出或停止作出接近、查察禁地等行為,包括透過電子或遙距方式作出該等行為,也可命令出現於毗鄰禁地之處的人士立即離開。違令即屬犯罪。
庫務署呼籲市民提高警覺,留意聲稱由該署發出的欺詐短信。有關短信要求收件人以附有的超連結繳付定額罰款,事件已交由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該署表示,與該短信並無任何關係,並強調庫務署不會發出附有超連結的短信要求繳款。
立法會小組委員會完成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兩項涉及國安公署的附屬法例。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出席立法會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制訂的兩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會議後會見傳媒。 林定國表示,有關附屬法例本周二刊憲後已即時生效,政府盡早啟動並完成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有助促進法律的確定性。 他強調,雖然有關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附屬法例只有15條,而有關宣布禁地命令只涉及六個地方,但今日整個審議過程歷時逾五小時,議員提出的問題和意見超過150條,充分顯示整個程序絕對認真和嚴謹。 林定國指出,制訂相關附屬法例符合四項重要原則。第一是關於國安公署的附屬法例,公署的權力絕對沒有增加,而附屬法例只是就《香港國安法》第五章有關國安公署的職責制訂更詳細的條文,令實際情況更清晰、條文更具操作性。 第二是有關禁地的宣布,該六處地方通過很清晰的方式表達,包含地址和座標,讓市民明白、清晰理解該六處是甚麼地方。 第三是政府採納完全符合一般普通法草擬法律的方式草擬有關附屬法例,例如新制定的刑事罪行均清楚界定犯罪元素、答辯理由,以至舉證責任。 第四是所有附屬條例完全符合《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保障的人權自由。 鄧炳強表示,附屬法例清楚列明國安公署相關執行細節,並清晰列出豁免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情況,令市民對條例有更清晰了解。 他又指,制訂附屬法例只是訂明具體程序和執行細則,並無賦予公署任何新權力,政府也無任何新責任,完全不會影響一般市民的生活,也不會影響任何其他機構和組織的正常運作。 另外,禁地範圍均為公署單獨佔用的履職場所,不涉及私人民居或商業地方,也不會對周邊社區有任何影響。
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通過,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立兩項附屬法例,就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職責的條文訂明具體細節,並宣布公署的履職場所為禁地。兩項附屬法例同日刊憲,即時生效。 特區政府表示,在全球地緣政治局勢震盪升溫的背景下,香港特區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可能突如其來且無法預計。特區政府必須履行憲制責任,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訂全面的維護國家安全措施,以更有效實施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及時防範和化解隨時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 《維護國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規例》、《維護國家安全(禁地宣布)令》兩項附屬法例對保障公署依據《香港國安法》規定有效履行職責必不可少。 附屬法例涉及四大範疇,第一,清楚描述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統籌、協調落實公署的監督指導意見,以及國安委秘書處協助跟進落實,以更有效實施《香港國安法》相關規定。 第二,針對極少數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影響重大的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香港國安法》第55條訂明公署在特定情形出現時,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可行使管轄權。附屬法例訂明執行細節,包括公務人員須及時向公署提供一切所需和合理的協助;任何人須遵從公署根據《香港國安法》第57條簽發的法律文書;遵從公署的法律文書享有民事法律責任豁免等。 第三,附屬法例就《香港國安法》中保障公署及其人員履行職責的條文作出細化規定,例如特區政府和公務人員須依法及時提供一切所需和合理的協助、便利、配合、支持和保障;公署製作或發出的證件或證明文件在法律程序中可獲接納為證據;蓄意抗拒或妨礙公署執行職務、假冒公署人員及偽造公署文件即屬犯罪;以及任何人就與公署相關的工作資料的保密責任。 第四,附屬法例清楚標示禁地的詳細地址和清晰座標。 兩項附屬法例在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特區政府會推動盡快完成審議,以期早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特區政府指出,附屬法例不會影響一般市民生活,也不會影響機構和組織正常運作。劃為禁地的地方不涉及私人民居,不會對周邊社區造成不良影響。
特區政府計劃就維護國家安全制訂附屬法例,目的包括讓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更有效實施其職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附屬法例不會增加或改變國安公署現有的權力,也不會影響香港重要法律,包括《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對人權自由和法治原則的保障。 林定國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出席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後會見傳媒。林定國表示,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他指出,特區政府會就兩大方面制訂附屬法律。第一是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為讓國安公署更有效實施《香港國安法》賦予的職責和相關事宜,制訂相關附屬法例。 第二是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由行政長官指定某些國安公署的履職場所作為禁地。附屬法例會清楚界定和說明該些地方的地址和實質範圍。 他續指,特區政府會盡快完成制訂附屬法例,同時也會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過程。 鄧炳強表示,立法建議有四大範疇,第一是關乎國安公署監督和指導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附屬法例的條文會清楚描述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其秘書處在落實公署監督指導意見方面的角色,以達到訂立執行細則和行政事宜的目的。 第二個範疇關乎公署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事宜。特區政府建議在附屬法例中就當公署依據《香港國安法》第55條行使管轄權的情況作出補充,包括訂明不遵從公署法律文書的罪行。附屬法例也會就協助公署的行為訂明民事免責條款,以及訂明提供虛假或有誤導性資料或披露公署調查資料的罪行。 第三個範疇關乎公署履行職責的保障。附屬法例會就《香港國安法》中保障公署和其人員履行職責的規定作出細化和補充。 第四個範疇則是宣布將公署的履職場所劃為禁地。鄧炳強說,是次擬劃為禁地的範圍均是公署單獨佔用整幢大樓的場所。特區政府會透過在法律中寫出詳細地址及其座標,以清楚界定這些禁地。該些禁區絕對不涉及私人民居或私人商業地方,也不會對周邊社區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投身警隊,是本着一份使命感、一份服務社群的精神;投考警察,除了貢獻社會的心,也須在意志、體能等方面做好準備。 警務處致力吸納新血、培育人才,去年與專上院校合作,首度推出「應用教育文憑---學警預備訓練課程」,協助青年裝備自己;成功修畢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通過體格檢驗和品格審查的學員,可直接開展學警基礎訓練。 多元訓練 課程全面 27歲的朴慧遵是學員之一,他在香港出生,父母均為韓國籍。為磨煉自己,他曾自願在韓國服兵役,提升自信心和責任感,完成後選擇返回香港,報讀學警預備訓練課程。 「我在香港生活的時間較在韓國長,對香港的感情更深,所以返回香港,期望回饋這個社會。」 朴慧遵表示,預備課程內容不單包括書本上的知識,更會教授處理困難和衝突的技巧,對將來工作和生活皆有裨益。 19歲學員黃泳雯立志加入警隊服務市民,她認為,課程中的實地考察部分對她幫助最大,能更深入了解警隊不同單位的日常工作和處理事件方式,更讓她體會到警務工作的挑戰與責任。 「我會繼續提升自己的體能與抗壓能力,同時學習法律知識,提升溝通技巧。」 循循善誘 傾囊相授 警隊早於1973年成立警察少年訓練學校,雖然訓練學校已於1990年完成歷史使命,但曾在該校受訓的一輩,不少仍在警隊為社會服務。 王得財是昔日警察少年訓練學校的學員,今日已成為總督察,在警察學院基礎訓練學校執教,負責體能訓練及體驗式學習。 整個學警預備訓練課程為期一年,由警隊與三間專上院校,即明愛社區書院、香港專業進修學校,以及香港科技專上書院合辦。 三間專上院校負責教授共420小時的必修科目和補充科目,警察學院則負責教授為期22星期、合共180小時的學警預備訓練選修群組,內容涵蓋「警隊實務」、「警隊入職準備」和「體能建立及思維啟發」。 學員若成功修畢課程,水平相當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達第二級,即符合投考警員的學歷要求。 秉承理念 目標不變 王得財希望,學員能傳承昔日警察少年訓練學校的核心價值和理念:「訓練方式或許與從前不同,但我們的目標從未改變。」 「培育有志投身警隊的青年,啟發他們成為有熱誠和責任感的人。」 學警預備訓練的教官均為現職警務人員,除了授課,也會與學員分享在不同崗位工作的經驗。 王得財預計,修畢課程的部分首屆學員可於7月下旬展開學警基礎訓練。課程的第二輪收生正接受報名,8月8日截止。 無懼風雨 薪火相傳 學警預備訓練結業會操早前舉行,警務處處長周一鳴親身出席,檢閱116名學員,見證他們完成22星期專業訓練的成長與蛻變。 他提到,學員在最後一項挑戰、俗稱「地獄周」的五日四夜戶外體驗式訓練中,無懼風吹雨打,在凌晨時分登上大帽山。 當日陪同學員登山的周一鳴表示,受學員的堅毅精神感動。 「有學員即使在之前的訓練受傷,也堅持盡量參與。」 「我也在山上跟他們說,警務工作的生涯中,難免遇到很多困難,但不要緊,因為即使有灰暗的時候,最終也會見到光明。」 周一鳴又透露,籌備課程歷時逾三年,過程中面對不少挑戰,幸得團隊齊心協力,排除萬難,形容推出課程如同見證一名孩子的誕生。 「當年在警察少年訓練學校受訓的學員,秉承智、勇、誠、毅四大精神,在警隊不同崗位發光發熱。」 「我希望這些『大師兄』的精神和毅力,能夠薪火相傳,在學警預備訓練課程的學員身上延續。」
律政司每兩年一度舉辦的「調解為先」承諾書活動今日舉行,鼓勵社會各界採用調解方式解決爭議。活動吸引約900名來自不同界別人士登記參加。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致開幕辭時說,調解是爭議解決的未來,香港將繼續推動調解為爭議解決的第一步,連繫本地、區域和全球各方,全方位彰顯香港「調解之都」的動力和魅力。 活動首部分為調解論壇,由申訴專員陳積志發表主題演講;隨後的討論環節探討司法機構推動調解的角色,家事調解員及調解機構則分享在調解領域的心路歷程,並與持份者探討未來推廣家事調解的方向。 活動也包括探討政府及持份者如何實踐共同致力推動深化調解文化的環節,由政府部門、法定機構和非營利組織代表分享調解計劃的經驗和案例,參與朋輩調解培訓的學生則分享如何利用調解處理朋輩糾紛,最後由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致閉幕辭。 論壇結束後舉行星徽獎勵計劃頒獎典禮和「調解為先」承諾書簽署儀式,52個承諾機構及人士獲頒獎項。「調解為先」承諾書2009年推出至今,超過1,000間機構及人士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