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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特區政府派出一隊51人救援隊伍,今日下午前往緬甸地震災區協助搜救工作,行政長官李家超到香港國際機場送行。 李家超在送行儀式上致辭時說,昨日緬甸發生非常嚴重的地震,很多建築物倒塌,造成大量傷亡、多人失蹤。他代表特區政府對當地遇難者致以深切悼念,並向遇難者家屬和災民致以深切慰問。 李家超指,特區政府收到緬甸駐香港總領事提出的請求後成立救援隊。他感謝每一位隊員迅速響應,在短短的應召時間內做好全面準備,並於今天出發。 李家超讚揚救援隊無懼挑戰,在救急扶危的大前提下展現專業精神,無私、勇敢,是香港的驕傲。緬甸現時情況不穩定,可能仍有餘震,樓宇也有倒塌風險,他希望隊員注意自身安全。 李家超續說,對隊員的專業能力充滿信心,特區政府會給予一切支援,支持他們順利、安全地完成任務。 救援隊包括41名消防處人員,以及保安局、入境事務處和醫院管理局人員。他們會帶同兩隻消防搜救犬同行,並帶備共重約九噸的救援工具,包括生命探測器和混凝土切割工具等搜救工具、提供網絡連接的自動對星天線系統和日常必需品等。 一同送行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之後會見傳媒時說,緬甸目前情況仍多變,救援隊抵達當地後會第一時間與當地統籌拯救行動的指揮官聯絡,評估形勢後再決定在哪一方面或地區展開救援工作。如有需要,第二梯隊已準備就緒,可隨時前往支援或替換。 截至目前,當局收到54宗香港居民的查詢,未有收到求助。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入境處處長郭俊峯、消防處處長楊恩健、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高拔陞一起出席送行儀式。
律政司表示,龔如心遺產下的慈善信託受託人已完成籌組理事會,正式委任譚贛蘭、袁國強、陳錦榮、陳振英和林正財五名獨立人士,以及兩名政府官員成為理事會成員。 兩名獲委任的政府官員分別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 律政司表示,相信在管理機構的監督下,受託人理事會會隨即展開相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備和敲定「中國的類似諾貝爾獎的具有世界性意義的獎金和基金」和其他慈善項目細節。 受託人稍後會根據遺產管理計劃的條款和公司章程在適當時間公布遺產管理計劃和其他相關資料。 律政司會繼續跟進餘下的法律程序和相關安排,直至龔如心的遺產由臨時遺產管理人全面交託至受託人。 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為龔如心遺產下的慈善信託受託人,范徐麗泰、任志剛和鄭恩基為負責監督受託人運作的管理機構成員。
司法機構宣布,《法院(遙距聆訊)條例》今日刊憲生效,為法庭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據,使法官和司法人員在考慮條例要求後,在合適情況下於各級別法院和審裁處的法律程序進行遙距聆訊。 遙距聆訊是司法機構提升法院運作效率的主要措施之一,可省卻訴訟各方以及其他參與者、包括證人親身到法院大樓出席法律程序的時間,有利法律程序的排期工作,也有助法院更妥善應對難以預見而使訴訟各方未能親身出庭的情況。 2020年至今,各級法院和審裁處已進行逾2,100宗遙距聆訊,經驗相當正面。司法機構會加強推廣使用遙距聆訊,並在可行情況下,在合適的法律程序尤其是簡短法律程序和審訊以外的刑事法律程序,更頻密使用遙距聆訊。 司法機構提醒所有法庭使用者,《法院(遙距聆訊)條例》已引入新罪行,將未經授權而記錄、發布和廣播以實體聆訊和遙距聆訊進行的法律程序定為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五年和罰款十萬元。 條例並修訂《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擴大法庭內攝影罪行的範圍,涵蓋對法院處所及法院處所內任何人士作出影像或語音紀錄,並提高最高罰則至監禁一年和罰款五萬元。 遙距聆訊一般適用於民事及審訊以外的刑事法律程序,但司法機構計劃約六個月後才開始在後者使用遙距聆訊,讓持份者有足夠時間準備。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訪問北京,於今日及昨日到訪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別與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茅仲華會面。 林定國今日上午出席最高人民檢察院轄下的國家檢察官學院講座,向在場及線上的與會者分享「一國兩制」下律政司檢控及維護公共利益的工作,之後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童建明共進午餐,了解學院在國家培養高層次、高素質檢察人才的舉措。 林定國下午與應勇會面,並共進晚餐,討論加強香港與內地司法交流和合作,就共同關心的議題交換意見。 林定國昨日出席最高人民法院舉辦的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系列專題講座,向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及國家法官學院的法官分享「一國兩制」下香港普通法制度的特點,以及如何發揮香港普通法制度優勢服務國家高質量發展。他又與茅仲華一起晚餐,就推進國家涉外法治人才培訓等議題交流。 林定國明日將與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會面,之後結束訪問行程返港。
入境事務處公布,下周一起將調整持有智能身份證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使用e-道服務合資格年齡至七歲或以上,以進一步提升管制站的通關效率。 現時,持智能身份證並年滿11歲或以上的合資格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使用e-道服務。下周一起,七歲至十歲、身高達1.1米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只要持有智能身份證和有效的香港特區護照,無須預先登記便可在各管制站使用e-道服務,以容貌識別技術自助辦理出入境檢查手續。 查詢可致電2824 6111、傳真至2877 7711或發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英國發表所謂「香港半年報告:2024年7月至12月」,對香港各方面情況發表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香港特區政府表示強烈譴責,並反對英國透過該報告對香港事務說長道短,肆意以政治凌駕法治,妄圖以政治卑劣技倆干預香港依法施政。 《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國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國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特區政府強烈敦促英國認清事實,遵從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香港特區政府強烈反對英國報告中針對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無稽和失實內容。英國政府將特區執法、檢控、司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抹黑為「對權利和自由的侵蝕」,行徑令人不齒。實施《香港國安法》能止暴制亂,讓香港社會迅速回復穩定;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則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使香港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 香港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與涉事人士或組織的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任何倡議某些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承擔法律後果,等同給予他們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潛藏英國等美西方國家的潛逃者被特區通緝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並非因為他們「行使發表的自由」,而是因為他們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煽動分裂國家及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並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特區有需要採取一切合法措施,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指明的措施,強烈打擊潛逃行為。 特區採取措施前,潛逃者已被給予時間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但他們沒有珍惜機會回港自首。所有指明措施,包括撤銷潛逃者特區護照及其申請資格,均符合人權,而英國等不少國家也會對通緝犯施行該等措施。英國在特區政府提出相關措施後,詆毀盡責、忠誠和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特區,實乃典型的虛偽「雙標」。而英國對正在香港法院進行的刑事審訊妄加評論,不但極其不恰當,也無視法治精神。 至於被法庭依法判處在監獄服刑的在囚人士,特區政府指,他們從來沒有必然獲得提早釋放或減刑的權利。懲教署署長不轉介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在囚人士個案予監管釋囚委員會,並無增加在囚人士的刑期。署長不轉介個案是考慮到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不能視為對在囚人士的懲罰。 另外,特區政府強調香港法治固若金湯、歷久不變,不會因個別海外非常任法官離任而改變。建立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不會損害獨立司法權,香港司法制度也繼續受《基本法》保障。法官在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均獨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職責,不受任何干涉。 特區政府強調,英國必須立即重回正道,停止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和工作不斷作出惡意攻擊。
香港消防處、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和澳門消防局在香港聯合舉辦歷時48小時的粵港澳大灣區應急救援聯合演練「聯城---2025」。 演練模擬颱風襲港,導致地下停車場水浸、交通意外引致危險化學品泄漏、多棟建築物倒塌令多人被困。香港政府按去年6月簽署的《粵港澳應急管理合作暨大灣區應急救援行動合作框架協議》機制,向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支援請求。 粵澳隨即派出約75人支援,在香港提出應急請求後約四小時內抵港。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首次派出排澇機械人到港,協助將地下停車場的積水抽走。 粵方營救組組長劉冬冬認為演練讓三地消防人員配合,互相學習和進步,饒富意義。 消防處處長黃恩健表示,是次演練目標有三。其一,測試大灣區應急救援行動方案的啟動機制。 其二,測試應急行動救援中預先設立的綠色通道,如何讓消防車輛盡快在不同區域調度來港。 其三,測試現場聯合指揮系統的協調和溝通。 他又說,現時大灣區應急救援行動方案的共享清單涵蓋三地部隊合共約900 人和9,000件工具,在有需要時,清單上的人員和物資可盡快過關。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明日啟程前往北京,展開為期三日的訪問,星期六返港。 林定國將拜訪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匯報律政司主要政策措施的進展,並參加分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的交流會和研討會,以及與有關領導和代表會面,就「一國兩制」下香港普通法制度及相關議題交流。 他離港期間,副司長張國鈞署任司長。
司法機構今日推出LinkedIn專頁,在本地和海外促進法律專業對司法機構的了解,並提升工作透明度。 司法機構會在專頁分享重要的法庭判案書、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主要專業交流活動、重要事件和重要舉措。公眾透過專頁可隨時了解香港司法機構的最新動態和發展。
律政司宣布,電子版香港法例發布的經編訂香港現行法例於今年第一季悉數完成核證,完全取代印刷本的香港法例活頁版,標誌着歷時數年的電子版香港法例核證計劃圓滿完成。香港法例活頁版本月初印行最後一期後已停刊。 律政司表示,在法例核證計劃下,所有在電子版香港法例發布的經編訂現行法例文本均經過嚴謹核證,包括與香港法例活頁版和政府憲報所載香港現行法例的官方版本進行比對,確保內容準確。 隨着核證計劃完成,所有在電子版香港法例發布的經核證文本均具法律地位,用戶不單可用桌面電腦,更可通過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便攜式裝置,免費取覽和下載任何具法律地位的經核證法例文本。 律政司1997年推出雙語法例資料系統網站,提供網上閱覽香港法例服務。該網站內容只供參考之用,不具官方地位。至2017年,律政司建立電子版香港法例,並開展法例核證計劃,致力令香港法例的發布更符合數字時代需求。 除繼續追溯過去印刷本憲報的計劃、將電子版本憲報上載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正逐步把香港法例活頁版的印刷本轉換成便攜式文件格式(pdf)文本,並計劃於未來數年將該等電子文本分批上載至電子版香港法例,以便公眾取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