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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發放」(CASH TRANSFERS) 成為全球防災減災工作的新形式
「現金發放」(CASH TRANSFERS) 成為全球防災減災工作的新形式
[This article is only available in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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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鈞浩 Kwan-Ho Timothy LAM
應對COVID-19疫情,很多政府(包括香港)都選擇以「現金發放」的方式,直接向受影響人士提供援助,又或者以此鼓勵國民消費,加快經濟復原。因此,現金發放可能對不少人並不陌生,也有人覺得是不錯的做法。其實,在國際發展行業來說,以現金發放作為一種援助方式已經走了一條不短的路。
筆者從二千年代中期入行時,人道救援團體一般是採取「物資發放」形式,即在災區或周邊地區,直接購買受災人士需要的物資(如糧食、日用品等),然後直接發放給他們。這種方式讓救助行動的效果直接,捐款者也容易覺得他們的捐助可以直接改善當地人的生活。
然而過去一段時間,行業內一直有討論,人道援助應否更加重用以現金代替物資的方法。支持者認為,將現金交到受災人士手上,由他們決定怎樣解決燃眉之急,是更體現對受助者的尊重。持保留意見者則擔心,把現金轉移後,有機會被用在「不當的地方」。筆者聽過最有趣的說法,是家庭的男性成員收到錢後,他們會用來買煙酒,而不是用在解決家庭整體需要上。
然而,越來越多的實戰經驗及研究顯示,只要妥善掌握運作的風險,現金發放的確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援助方式,受助人也較支持。筆者在加勒比海地區工作時,其中一個在安提瓜及巴布達(Antigua & Barbuda)的救災項目,便是向當地漁民發放現金,並組織他們一起到售賣漁船漁具的商店,讓他們在現場購買需要的用具,促使他們早日重操故業、出海捕魚[1]。而在另一個國家千里達和多巴哥(Trinidad & Tobago),當地救援團體向受災人士發放借貸卡(Debit Card)、而非現金(Cash)作為援助,既可提高救援效率,受助者又覺得安全且具靈活性。
Photo by Eduardo Soares on Unsplash
因著這些成功的經驗,現金發放作為人道援助方式,已經成為國際行業主流。2016年5月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的世界人道主義峰會(World Humanitarian Summit)上,國際社會中主要捐款國及國際發展組織共同倡議「大談判」(Grand Bargain)。當中九個倡議中,第三個就是要增加全球人道救援中,現金發放(Cash-based Progamming)作為援助額上的比例 [2]。為響應有關倡議,筆者觀察到越來越多人道救助組織,已經把現金發放的運作作為自身能力發展(Capacity Building)目標。而人道組織的合作伙伴及關係,亦出現不一樣的景象 —— 例如:與財務信貸公司的合作,並確保災後一旦要以發放借貸卡Debit Card作為援助方式時,財務公司會即時為借貸卡充值、並提供個人密碼。因此,我們亦應讓公眾更深入認識現金發放作為一種新的人道救援和防災減災的方式,以獲取更廣泛的支持。
參考資料:
[1] In Pictures: Antigua and Barbuda strives to get life back to normal,International Federations of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Movement, 28 Feb 2018
[2] About the Grand Bargain, Inter-agency standing committee
林鈞浩 Kwan-Ho Timothy LAM
世界主義、人道主義者、曾在逾五十個國家生活及工作。
香港賽馬會災難防護應變教研中心 Technical Expert for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
英國約克大學 Post-War Recovery Studies (戰後重建) 碩士畢業,十多年從事人道事務工作。2018-19年為國際紅十字會 (IFRC) 美洲加勒比海辦事處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