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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9/03/2024
立法會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行政長官李家超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他將簽署有關法案,並將條例在本月23日刊憲公布實施,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當天正式生效。 他感謝所有愛國愛港人士支持和推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共同為纏繞香港26年8個月零19日的問題寫上圓滿的句號,為香港特區譜寫光榮的歷史。 他又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三讀通過,將有效保障國家安全,讓香港可以無後顧之憂,輕裝上陣,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共同創造一個更繁盛、更美好的家園。 以下是行政長官李家超3月19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立法會主席、各位議員: 今日,是香港的歷史時刻,是香港等待了26年8個月零19日的歷史時刻,是特區第六屆政府和第七屆立法會終於共同完成光榮使命的歷史時刻,是香港特區共同譜寫光榮歷史的驕傲時刻。 今日,《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和歷史使命終於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三讀通過,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今年是習近平主席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十周年,在今年今日,我們履行了《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完成了歷史使命,不負中央所託,不負國家信任。我將簽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法案,並將條例在23日刊憲公布實施,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在2024年3月23日正式生效。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讓香港可以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間諜活動、外國情報單位的陰謀陷阱和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我們可有效防範「黑暴」、「顏色革命」;可有效防範「港獨」和暴力破壞,我們不需要再擔心破壞分子「攬炒」香港、破壞公共設施、擲汽油彈、縱火、毆打不同意見的市民,把香港推到深淵,摧毀香港多年的建設。香港的市民從今開始都不會再經歷這些傷害和悲痛。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符合三個原則,並已經寫入條文裏面,這三個原則是: (一)「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二)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和兩個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所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所規定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的權利和自由,都依法獲得保障;及(三)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應當按法治原則堅持積極防範,依法制止和懲治。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體現了三個重要目標: (一)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二)建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及(三)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保障特區居民和在特區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護,保持特區的繁榮和穩定。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有四個特點: (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與《香港國安法》以及香港其他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互相銜接、兼容和互補;(二)條例借鑑了其他普通法地區的經驗,但最終按香港實際情況予以落實;(三)條文按現行普通法慣常用語編寫,詳細清晰,容易明白;(四)完善了過時及不足的法律。 今年1月25日,我在立法會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拉開《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的序幕。我在立法會進行諮詢後,隨即在1月30日至2月28日展開公眾諮詢。 政府共收到超過13,000份意見書,98.6%表示支持及提供正面意見,立法工作有強大的民意基礎。 我感謝立法會主席和各位議員,由召開大會作首讀、二讀,到法案委員會無間斷審議、內務委員會的全力支持和今天舉行大會恢復二讀和三讀通過,都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必要性和急切性為重心,以「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為目標,讓特區在今日實踐等待了26年8個月零19日的憲制責任。 在這裏,我首先感謝梁君彥主席領導整個立法會,支持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必要性和急切性,並舉行特別會議,實踐盡早完成立法以保障國家安全的目標,同時確保審議全面按程序有序進行。梁主席曾透露,每日早上拿起手機,總會收到幾位議員的短信,討論的都是23條。對他來說,早上起來是23條,半夜醒來也是23條,腦海裏總是23條。他感受到各位議員都和他一樣,很重視23條立法工作,團結和目標一致,這些都給予他更大動力。 我亦衷心感謝法案委員會各委員,包括廖長江主席、陳克勤副主席和13位委員,連續七日密集審議,幾乎每天朝九晚七,更多次出現單一條文長時間審議的情況,包括用超過1小時20分鐘審議一條條文,而用超過半小時審議單一條文的亦比比皆是。法案委員會連同早前內委會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事宜成立的小組委員會,一共舉行了25次會議,用了近50小時詳細審議每一條文,提出超過1,000條問題和意見,產生了91個修正案,每位委員都一絲不苟、高質高效完成審議。我知道廖長江議員作為法案委員會主席,為了使審議工作有效進行,針對有可能出現需要主席裁決的情況,事前做了大量準備工夫。但結果全部都不須用,因為每位委員都用心做了很好的準備功課,整個審議過程很順利,無裁決需要做,他向其他人透露,他對各委員齊心決意做好這項歷史性工作的團結感到鼓舞。 我亦感謝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及各委員同意及全力支持政府建議,盡快把草案交大會審議。李慧琼主席身兼人大常委身分,她在兩會期間兩日內往返北京兩次,她曾經表示經歷很難忘,但很值得。 立法會整個立法過程,全面按程序進行,議員審議認真謹慎。議員的發言涉及多元角度,範圍廣泛,有講細節的、有講原則的、有講理念的,內容既全面又深入,審議過程以「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為目標,既高質、亦高效。我們今日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體現了「愛國者治港」的最高價值,讓特區光榮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神聖任務。 另外,我多謝政府團結一致,共同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作出貢獻。我特別要向保安局和律政司的相關同事致敬,我感謝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保安局和律政司的相關同事,由諮詢、擬定草案、解說反駁,到協助立法會審議,都堅持不懈,盡心竭力。我記得曾多次致電保安局和律政司的寫字樓,到收線看到枱頭的鐘才知道已是凌晨2時許、3時許。我為他們的認真態度、熱誠擔當、專業能力感到驕傲和感激。他們是我心中的英雄,是特區的衞士。 最後,我感謝所有愛國愛港人士支持和推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共同為纏繞香港26年8個月零19日的問題寫上圓滿的句號,為香港特區譜寫光榮的歷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三讀通過,我們將有效保障國家安全,讓香港可以無後顧之憂,輕裝上陣,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共同創造一個更繁盛、更美好的家園。 歷史見證今日這個重要時刻,見證我們的喜悅、鼓舞和驕傲,見證我們共同譜寫香港特區的光榮歷史篇章。多謝主席、多謝各位議員!
19/03/2024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後,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香港會更繁榮穩定,吸引投資,「一國兩制」的好處更明顯,外部勢力破壞也不會得逞,政府可全神貫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立法會今日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李家超在立法會會見傳媒時說,營商和企業必須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才可成功,《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會帶來社會安全和穩定的環境,使香港更吸引企業和投資。 他重申,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乃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必要工作。立法過程使他對「一國兩制」的內涵有更深刻體會。其中,要正確認識先有「一國」才有「兩制」,更不可以「兩制」抵抗「一國」。 他指,「一國兩制」中的「兩制」讓香港可自由開放發展,同時獲得國家全力支持和保護。《基本法》第23條立法後,國家安全得到更有效保障,國家所給予、香港所得的都會更豐盛精彩。 李家超又說,《基本法》第23條立法保障香港社會安全和穩定,外部勢力破壞不會得逞,政府不再需要分心,可全神貫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香港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只要發揮好香港國際城市地位,做好超級聯繫人、超級增值人,好好發展國際金融中心、航運中心、貿易中心、創科中心等地位,香港風光無限好,市民將有更好的生活、更好的收入,以及更好的照顧。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本月23日正式生效,李家超強調,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會繼續解說工作,並推動相關教育,讓大眾更了解條例如何保障國家安全。
19/03/2024
立法會今日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各紀律部隊表示歡迎,並全力支持和配合有關法例實施。 警務處指,作為維護國家安全的中堅力量,在法例實施後,必定全力配合,貫徹落實,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致力確保國家安全免受威脅。 海關表示,會繼續緊守崗位,與其他紀律部隊一同堅定不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入境事務處全體人員會積極排除任何國家安全風險,保護香港市民的利益和福祉;並秉持「愛國愛港、堅定不移」的部門信念,竭力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在出入境事務上按照所有適用法例和現行入境政策嚴密把關。 懲教署作為刑事司法體系的最後一環,會竭力維持監獄穩定,防止任何人在獄內組織和培養反中亂港勢力,以維護國家根本利益。 消防處指,會堅守崗位,上下同心,促進香港和國家的安全與發展,同時致力守護市民大眾的生命財產,務使香港成為安居樂業的地方。 政府飛行服務隊表示,部門上下已作好準備,在其專業範疇全力協助和配合保安局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
18/03/2024
入境事務處宣布,在其微信官方帳號內增設1868微信求助熱線,並在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內增設1868聊天機械人,讓身在香港境外遇事的香港居民向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求助。 入境處提醒市民,1868微信求助熱線和1868聊天機械人旨在協助身處境外且需要援助的香港居民,不適用於一般查詢。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824 6111或發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17/03/2024
警方今日舉行好市民獎2023頒獎典禮,嘉許80名協助撲滅罪行、維護法紀的好巿民,並向七間機構頒發好機構獎,表揚它們積極支持警隊的防騙防罪宣傳並協助偵查罪案。 80名得獎者協助警方防止和偵破罪案、逮捕罪犯,更有市民因拯救生命而獲獎。今屆首次由六人同時獲得全年好市民獎,六名船家於一次海上意外中,自發駕船出海參與救援,救起37名遇險人士,其機智英勇行為值得表揚。 好市民獎勵計劃1973年推出,至今逾4,600名巿民獲獎。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致辭時表示,計劃成立至今51年,不單彰顯警民合作的重要性,也見證警隊致力推動社群參與和加強聯繫不同社區群組的初心。 他特別提到今屆有11名得獎者任職保安員和的士司機,他們善用工作上的優勢,主動多走一步協助警方撲滅罪案,非常值得表揚。他呼籲市民效法,共同為社會編織一個更強大的安全網。
16/03/2024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立法機關授權行政機關為更有效地實施主體法例的規定而訂立附屬法例,是普通法制度下行之已久的做法,而且訂立附屬法例的權力受到有效制約,市民無須顧慮。 就傳媒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修正案中,有關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的關注, 鄧炳強今日作進一步闡釋。 鄧炳強表示,把關於主體法例中繁複且富技術性的事宜,例如執行細節、行政事宜,以及須由行政機關持續檢視和完善、或須及時訂立或修改的事宜,以制定附屬法例的方式處理,是普通法制度下慣常做法,其他司法管轄區例如英國和美國亦如是。 由立法會授權行政機關為更有效地實施主體法例而訂立附屬法例,在香港法例中非常普遍,今年訂立的附屬法例已超過20條,包括《道路交通條例》下的《道路交通(自動駕駛車輛) 規例》。 他指出,全面的維護國家安全措施需要賦予行政機關訂立執行細節和行政事宜的權力。另外,國家安全風險可能突如其來,且現時無法預計,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訂立附屬法例,就《香港國安法》ヽ《香港國安法》的解釋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規定訂立具體落實細節,才能更有效實施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及時防範和化解國家安全風險。 鄧炳強說,附屬法例必須按照主體條例的規定而訂立,其內容不得超越主體條例所規管事宜的範圍。《釋義及通則條例》清楚訂明附屬法例不得與任何條例的條文互相矛盾。同時,附屬法例也會交由立法會按照《釋義及通則條例》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訂立。立法會可通過決議,修訂甚至廢除有關附屬法例。由此可見,訂立附屬法例的權力,是受到有效制約的。
15/03/2024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附屬法例是立法方法之一,透過先訂立後審議的形式立法,一般旨在體現主體法例的實施方法和細則。他強調,附屬法例必然包含在主體法例之中,範疇不會超過主體法例。 鄧炳強今日出席入境事務學院結業會操後會見傳媒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提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就維護國家安全制訂附屬法例,有人卻刻意抹黑,稱此條文可賦權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胡亂立例,乘機恫嚇香港人。他指出,附屬法例在香港很普遍,也是英國、美國等普通法國家常有的立法方式,上述抹黑並不屬實。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建議為審理國安案件的人士提供安全保護。他舉例指,透過訂立附屬法例,當局會獲賦權向該等人士提供安全屋或人身保護。 他又說,今年至今,政府已就不同的主體法例通過逾20條附屬法例。 另外,鄧炳強表示,他欣悉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已設定明日中午為提交《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修正案的限期,令條例草案可以盡快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
14/03/2024
為響應下月15日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保安局轄下紀律部隊和輔助部隊將於下月13日、14日在部隊的訓練學院、總部或分部舉行開放日。市民明日起可於相關紀律部隊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登記索取免費入場門票,而輔助部隊總部開放日則不需門票。 警察學院、入境事務學院、懲教學院和政府飛行服務隊啟德分部將於下月13日舉行開放日;海關學院、消防及救護學院、民眾安全服務隊總部和醫療輔助隊總部則於翌日開放。   ​開放日活動包括升旗儀式、中式步操演示、戰術或救援演練、槍械和器材展示、工作犬表演、虛擬實境體驗、攤位遊戲等,讓市民了解各部隊防禦國家安全風險的工作,以提高大眾的國安和守法意識。
13/03/2024
反華組織「香港監察」與16名聯署人刻意誤導公眾、抹黑《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中的披露他人犯叛國罪規定是針對宗教,企圖挑撥宗教人士和信眾對立法不滿,政府予以最強烈譴責。 政府指出,叛國罪和隱匿叛國罪在香港和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均存在已久,並非針對宗教人士或信眾,也與宗教自由毫無關係。宗教自由並不保障任何人進行嚴重犯罪行為而不受法律制裁。此外,「香港監察」忽略提述一項重要事實,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明確規定,宗教自由可因保障公共安全、秩序或他人之基本權利自由而加以限制。 政府建議將普通法下的隱匿叛國罪經適當完善而訂為成文法的披露他人犯叛國罪規定,「香港監察」與聯署人卻強行將有關規定與宗教自由扯上關係,一方面以宗教為藉口抹黑立法工作,另一方面試圖挑起宗教人士和信眾對政府反感,甚至譁眾取寵、大放厥詞,企圖令國際社會誤以為政府的建議有違國際標準,從而引起他們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負面觀感,用心極其險惡。 政府表示,叛國罪是極其嚴重和鮮有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只會在非常極端的情況,包括向中國發動戰爭、鼓動外國以武力入侵中國等情況下才會干犯。若有人進行此等行為,要求知情的中國公民向香港特區執法機關披露有關犯罪事宜,使執法機關及時採取行動,保護廣大市民的生命財產,絕對合理、必須且天經地義。 隱匿叛國罪在英國仍然是普通法罪行,而美國、加拿大、新加坡等實行普通法制度的國家,都有成文法訂明隱匿叛國罪,上述國家也無明文訂明相關例外情況。政府指出,「香港監察」和聯署人絲毫沒有提到有關國家的相關法律,便假借宗教議題無理攻擊特區政府的立法工作,是赤裸裸、厚顏無恥和野蠻的干預,也是雙重標準的典型例子。 政府指,「香港監察」不但是反華組織,其多名成員更是走在前線的反中亂港分子,多次叫囂呼籲外國對中央及特區政府官員作出所謂「制裁」,香港市民、宗教界、國際社會應認清該組織的真面目,不要被別有用心的錯誤言論誤導。
12/03/2024
《泰晤士報》一篇有關《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報道極具誤導性,特區政府強烈不滿和譴責,指有關報道令人誤解管有某份舊報紙便會被監禁,引起市民恐慌,政府必須澄清,以正視聽。 報道題為「Hongkongers to be jailed for keeping old newspapers」,特區政府指報道極具誤導性,標題也完全錯誤。 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涉及煽動意圖罪行的條文,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管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才屬犯罪。一份刊物是否具煽動意圖必須視乎情況,包括刊物的上文下理和目的。條例草案有關條文同時訂明不屬於具煽動意圖的情況。 至於管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控方必須證明被告人是在沒有合理辯解的情況下管有該刊物,才可被法庭定罪。不知悉有關刊物具煽動意圖者,不可能被定罪。特區政府表示,已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舉出多個例子說明何謂合理辯解。有關建議罪行條文清晰,市民不會誤墮法網。《泰晤士報》應確保有關《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報道公正、持平,並停止作出危言聳聽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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